臺灣臺中地方法院96年度訴字第2733號民事裁定

裁判字號:臺灣臺中地方法院96年訴字第2733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7年06月16日

裁判案由:返還不當得利等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96年度訴字第2733號原告丙○○訴訟代理人 郭明仁 律師複代理人 王正喜 律師被告魅力羅丹管理委員會兼法定代理人乙○○訴訟代理人 黃英傑 律師被告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丁○○訴訟代理人甲○○
己○○戊○○上列當事人間請求返還不當得利等事件,本院裁定如左:
主文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
中華民國97年6月16日
民事第三庭法官許石慶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97年6月16日
書記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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