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簡易庭98年度北交簡字第209號刑事判決

覺得這篇裁判書有幫助嗎?分享給需要的朋友: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刑事簡易判決   98年度北交簡字第209號
聲 請 人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
被   告 甲○○
           號3樓
上列被告因公共危險等案件,經檢察官聲請以簡易判決處刑
(97年度偵字第27103號),本院判決如下:
主文
甲○○服用酒類,不能安全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而駕駛,科罰金新
臺幣壹萬伍仟元,如易服勞役,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又行
使偽造私文書,足以生損害於公眾及他人,處有期徒刑貳月,如
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緩刑貳年。
如附表所示偽造之「乙○○」署押共參枚均沒收。
事實及理由
一、犯罪事實及證據引用檢察官聲請簡易判決處刑書所載。
二、按呼氣酒精濃度檢測單乃執行警員對被測人實施酒精濃度測
試後列印而得,係執行警員職務上製作之公文書,被測人(
被檢測人)雖於其上簽名捺印,目的係在擔保該份呼氣酒精
濃度檢測單之憑信性,確認係其本人接受酒測檢測無誤,但
不能因此即認係受詢問人所製作,而變更其公文書之性質,
是被告於呼氣酒精濃度檢測單上偽造「乙○○」之簽名,僅
構成偽造署押罪。結束飲酒時間確認單係為警攔停時飲酒結
束是否逾十五分鐘以上之文書,其上所載「本人於.......
」等內容觀之,係受稽查人向執勤警員表示自己於警員攔停
稽查時,飲酒結束後是否逾十五分鐘,及有無服用含酒精成
分或其他相類物品等事項之說明書,該份文書應屬受稽查人
所製作,則被告在該份文書上偽造「乙○○」之簽名,表示
自己飲酒結束已逾十五分鐘,且無服用含酒精成分之物品(
如峰膠、感冒糖漿、漱口水等)之意,屬私文書。又被告在
舉發通知單上偽造「乙○○」之簽名,表示收受該舉發通知
單之意,具有收據之性質,屬私文書。
三、核被告所為服用酒類,不能安全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而駕駛行
為,係犯刑法第185條之3之罪。所為呼氣酒精濃度檢測單上
偽造「乙○○」之簽名,係犯刑法第217條偽造署押罪。所
為結束飲酒時間確認單、舉發通知單上偽造「乙○○」之簽
名,係犯第216條、第210條行使偽造私文書罪。又其先後各
偽造署押之舉動,在時間及空間上均具有密切之關連性,且
係侵害同一法益,無非係欲達同一逃避行政罰及刑責目的之
接續動作,在主觀上顯係基於一貫之犯意,核屬接續犯之性
質,屬單純一罪。偽造署押為偽造私文書之階段行為,偽造
私文書之低度行為為行使之高度行為吸收,均不另論罪,故
僅論以一行使偽造私文書罪。其公共危險罪與行使偽造私文
書二罪間,犯意各別,行為互殊,應分論併罰。本院審酌被
告年紀尚輕,且無任何前科,因遭舉發酒駕行為,擔心受刑
事訴追,一時失慮而罹刑典,測得之酒精濃度等一切情狀,
量處如主文所示之刑,並分別諭知易服勞役及易科罰金之折
算標準。本院審酌被告未曾受任何有期徒刑以上刑之宣告,
此有臺灣高等法院被告前案紀錄表在卷可稽,其因一時失慮
而罹本罪,經此審判之程序,當知所警惕,認其上開所受刑
之宣告以暫不執行為適當,爰併依刑法第74條第1項第1款規
定宣告不附負擔之緩刑2年,用啟自新。另附表所示之署押
,不論屬於犯人與否,均依刑法第219條宣告沒收之。
四、依刑事訴訟法第449條第1項前段、第3項、第450條第1項、
第454條第2項,刑法第185條之3、刑法第216條、第210條
、第41條第1項前段、第42條第3項、第74條第1項第1款、第
219條,刑法施行法第1條之1,逕以簡易判決處刑如主文。
如不服本判決,應於判決送達後10日,表明上訴理由,內向本庭
(臺北市○○○路○段○○○巷○號)提出上訴書狀,並應敘述具體
理由;其未敘述上訴理由者,應於上訴期間屆滿後20日內向本院
補提理由書(均須按他造當事人之人數附繕本)「切勿逕送上級
法院」。
中  華  民  國  98  年  2  月  20  日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臺北簡易庭
法 官 熊志強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中  華  民  國  98  年  2  月  20  日
書記官 朱小燕
附錄論罪法條:
中華民國刑法第216條
行使第210條至第215條之文書者,依偽造、變造文書或登載
不實事項或使登載不實事項之規定處斷。
中華民國刑法第210條
偽造、變造私文書,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處5年以下有
期徒刑。
中華民國刑法第185條之3
服用毒品、麻醉藥品、酒類或其他相類之物,不能安全駕駛動力
交通工具而駕駛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15萬
元以下罰金。
附表:
臺北市政府警察局舉發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通知單(北市警交
字第AEX326107號)移送聯簽章「乙○○」簽名1枚(偵查卷第22
頁)
結束飲酒時間確認單上受稽查人「乙○○」簽名1枚(偵查卷第
23頁)
呼氣酒精濃度檢測單被測人「乙○○」簽名1枚(偵查卷第24頁)

評分

請為此裁判書評分,您的評價有助於改善我們的服務品質。

0 / 5 尚未評分
平均評分 -
評分人數 0
5星
0
4星
0
3星
0
2星
0
1星
0

問題反饋

發現網頁有問題?請告訴我們,幫助我們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