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新竹地方法院112年訴字第1136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12年12月28日
裁判案由:塗銷分割繼承登記等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12年度訴字第1136號原告台新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 吳統雄 訴訟代理人 劉佩聰
卓駿逸 被告 鄭政明
鄭榮德 鄭文榮 鄭素芳 前列鄭文榮、鄭素芳共同兼訴訟代理人鄭榮德上列當事人間請求塗銷分割繼承登記等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
中華民國112年12月28日
民事第二庭法官林麗玉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中華民國112年12月28日
書記官郭春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