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士林地方法院92年度附民字第25號刑事裁定

裁判字號:臺灣士林地方法院92年附民字第25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2年05月30日

裁判案由:損害賠償等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定九十二年度附民字第二五號
原告芬蘭商諾基亞公司訴訟代理人 謝樹藝 律師被告甲○○
乙○○○○有限公司兼右一人法定代理人丙○○右被告因民國九十二年度易字第二0號違反商標法案件,經原告提起附帶民事訴訟。查其內容繁雜,非經長久之時日,不能終結其審判,爰依刑事訴訟法第五百零四條第一項前段,將本件附帶民事訴訟移中華民國九十二年五月三十日右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件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九十二年六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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