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新北地方法院89年訴字第665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89年07月31日
裁判案由:侵權行為損害賠償
臺灣板橋地方法院民事裁定八十九年度訴字第六六五號
原告乙○○
丙○○兼右二人法定代理人丁○○住同右被告甲○○住台北市○○街○○巷○○弄○○號右當事人間請求侵權行為損害賠償事件,本院裁定如左:
主文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中華民國八十九年七月三十一日
臺灣板橋地方法院民事第二庭~B法官王士珮右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本件裁定不得抗告中華民國八十九年七月三十一日~B書記官尤秋菊
裁判字號:臺灣新北地方法院89年訴字第665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89年07月31日
裁判案由:侵權行為損害賠償
臺灣板橋地方法院民事裁定八十九年度訴字第六六五號
原告乙○○
丙○○兼右二人法定代理人丁○○住同右被告甲○○住台北市○○街○○巷○○弄○○號右當事人間請求侵權行為損害賠償事件,本院裁定如左:
主文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中華民國八十九年七月三十一日
臺灣板橋地方法院民事第二庭~B法官王士珮右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本件裁定不得抗告中華民國八十九年七月三十一日~B書記官尤秋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