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桃園地方法院102年訴字第289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2年12月09日
裁判案由: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刑事裁定102年度訴字第289號公訴人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被告周應君選任辯護人江仁俊律師被告黃喜玲指定辯護人本院公設辯護人 林銘宏 上列被告因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業經辯論終結在案。茲因本案尚有應行調查之處,爰命再開辯論,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102年12月9日
刑事第十六庭審判長法官游紅桃
法官劉淑玲法官林蕙芳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不得抗告。
書記官王小萍中華民國102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