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高雄高等行政法院94年訴字第415號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5年01月05日
裁判案由:土地使用編定
高雄高等行政法院裁定
94年度訴字第00415號原告甲○○訴訟代理人 謝維仁 律師被告雲林縣政府代表人乙○○縣長訴訟代理人丙○○上列當事人間因土地使用編定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本件準備程序終結。
中華民國95年1月5日
第三庭法官詹日賢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95年1月5日
書記官宋鑠瑾
裁判字號:高雄高等行政法院94年訴字第415號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5年01月05日
裁判案由:土地使用編定
高雄高等行政法院裁定
94年度訴字第00415號原告甲○○訴訟代理人 謝維仁 律師被告雲林縣政府代表人乙○○縣長訴訟代理人丙○○上列當事人間因土地使用編定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本件準備程序終結。
中華民國95年1月5日
第三庭法官詹日賢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95年1月5日
書記官宋鑠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