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08年度司拍字第473號民事裁定

裁判字號: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08年司拍字第473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8年12月04日

裁判案由:拍賣抵押物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08年度司拍字第473號聲請人 黃祈璋 相對人即債務人五都大飯店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 賴營炫 上列當事人間聲請拍賣抵押物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相對人所有如附表所示之不動產准予拍賣。
聲請程序費用新臺幣叁仟元由相對人負擔。
理由
一、按抵押權人,於債權已屆清償期,而未受清償者,得聲請法院,拍賣抵押物,就其賣得價金而受清償。前開規定於最高限額抵押權準用之。民法第873條、第881之17條定有明文。
二、本件聲請意旨略以:相對人以其所有如附表所示之不動產,為擔保聲請人對於債務人之債權,經設定登記如下之抵押權:
(一)登記日期:民國107年5月21日。
(二)權利種類:最高限額抵押權。
(三)擔保債權總金額:新臺幣(下同)20,000,000元。
(四)擔保債權種類及範圍:擔保債務人對抵押權人現在(包括過去所負現在尚未清償)及將來在本抵押權設定契約書所定最高限額內所負之債務,包括借款、透支、貼現、墊款、承兌、委任保證、票據、保證、應收帳款承購契約。
(五)清償日期:民國107年6月7日。
(六)利息(率):無。
(七)遲延利息(率):無。
(八)違約金:每逾一日每萬元以新台幣貳拾元加計。
(九)其他擔保範圍約定:1.取得執行名義之費用。2.保全抵押物之費用。3.因債務不履行而發生之損害賠償。
4.因辦理債務人與抵押權人約定之擔保債權種類及範圍所生之手續費用。
(十)債務人及債務額比例:五都大飯店股份有限公司,債務額比例:全部。
(十一)流抵約定:於債權已屆清償期而未受清償時,本抵押物所有權移屬抵押權人所有。
債務人五都大飯店股份有限公司於民國107年4月30日向聲請人借款20,000,000元,清償日期為民國107年6月7日。詎債務人屆期未為清償,另經聲請人於108年9月12日以108詠字第000000000號律師函催告債務人清償債務,債務人仍未依期履行,為此聲請拍賣抵押物以資受償。
三、經查,聲請人主張之上開事實,業據提出他項權利證明書及抵押權設定契約書、土地暨建物登記謄本、108詠字第108091202號律師函、民國107年4月30日由債務人五都大飯店股份有限公司簽發之現金保管條等影本為證,經核尚無不合,且已據本院發函通知相對人於收受該通知後7日內,就本件最高限額抵押權所擔保之債權額陳述意見,惟相對人於收受該通知後,逾期迄今仍未陳述意見,依首揭規定,本件聲請,應予准許。
四、依非訟事件法第21條第2項、民事訴訟法第78條裁定如主文。
五、如不服本裁定,應於裁定送達後10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並繳納抗告費1,000元。
六、關係人如就聲請所依據之法律關係有爭執者,得提起訴訟爭執之。
中華民國108年12月4日
民事庭司法事務官林怡秋附表:
┌─┬───────────────────────┬─────┬──────┐│編│土地坐落│面積│權利││├───┬────┬───┬───┬──────┼─────┤││號│市○鄉鎮市區○段○○段│地號│平方公尺│範圍│├─┼───┼────┼───┼───┼──────┼─────┼──────┤│1│臺中市│豐原區│豐原││21-1│179.00│全部│├─┼───┼────┼───┼───┼──────┼─────┼──────┤│2│臺中市│豐原區│豐原││21-2│266.00│全部│├─┼───┼────┼───┼───┼──────┼─────┼──────┤│3│臺中市│豐原區│豐原││21-3│30.00│全部│├─┼───┼────┼───┼───┼──────┼─────┼──────┤│4│臺中市│豐原區│豐原││21-4│700.00│全部│├─┼───┼────┼───┼───┼──────┼─────┼──────┤│5│臺中市│豐原區│豐原││21-10│99.00│全部│├─┼───┼────┼───┼───┼──────┼─────┼──────┤│6│臺中市│豐原區│豐原││23-13│5.00│全部│├─┼───┼────┼───┼───┼──────┼─────┼──────┤│7│臺中市│豐原區│豐原││56-3│150.00│全部│├─┼───┼────┼───┼───┼──────┼─────┼──────┤│8│臺中市│豐原區│豐原││56-5│63.00│全部│├─┼───┼────┼───┼───┼──────┼─────┼──────┤│9│臺中市│豐原區│豐原││56-11│2.00│全部│└─┴───┴────┴───┴───┴──────┴─────┴──────┘┌─┬──┬───────┬────────┬────────────┬────┐│編││││建物面積(平方公尺)│權利││││基地坐落│建築式樣主要材├──────┬─────┤│││建號│--------------││樓層面積│附屬建物主│││││門牌號碼│料及房屋層數││要建築材料│││號││││合計│及用途│範圍│├─┼──┼───────┼────────┼──────┼─────┼────┤│1│5838│臺中市豐原區豐│主要用途:避難室│一層:344.74││全部││││原段21-1、21-2│、停車場、辦公室│二層:388.86││││││、21-3、21-4、│、店鋪、旅館、餐│三層:382.70││││││21-10、56-3、│廳│四層:382.70││││││56-5、56-11地│主要建材:鋼筋混│五層:382.70││││││號│凝土造、鋼骨構造│六層:382.70│││││├───────┤層數:11層│層:382.70│││││├───────┤層數:11層│七層:382.70││││││臺中市豐原區三││八層:382.70││││││豐路一段2號││九層:382.70││││││││十層:382.70││││││││十一層││││││││:377.70││││││││騎樓:39.77││││││││地下一層││││││││:511.93││││││││地下二層││││││││:439.64││││││││突出物││││││││:103.26││││││││合計:5267.50│││├─┴──┴───────┴────────┴──────┴─────┴────┤│共有部分:│├─┬──┬───────┬────────┬──────┬─────┬────┤│2│4351│臺中市豐原區豐│主要用途:辦公室│一層:531.79│陽台:│全部││││原段21-4、56-3│、店舖、旅社、宿│二層:644.62│242.03│││││地號│舍│三層:644.62│││││├───────┤主要建材:鋼筋混│四層:644.62││││││臺中市豐原區東│凝土造│五層:631.67││││││北街3號│層數:8層│六層:625.89││││││││七層:522.53││││││││八層:423.60││││││││地下層││││││││:547.36││││││││突出物:77.88││││││││合計││││││││:5,294.58│││├─┴──┴───────┴────────┴──────┴─────┴────┤│共有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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