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09年度易字第459號刑事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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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字號: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09年易字第459號刑事判決

裁判日期:民國109年06月23日

裁判案由:違反性騷擾防治法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刑事判決109年度易字第459號公訴人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檢察官被告郭璟倚上列被告因違反性騷擾防治法案件,經檢察官提公訴(108年度偵字第28815號),本院判決如下:
主文本件公訴不受理。
理由
一、公訴意旨如起訴書所載(如附件)。
二、按被告死亡者,應諭知不受理之判決,並得不經言詞辯論為之,刑事訴訟法第303條第5款、第307條分別定有明文。
三、查被告郭璟倚業於民國109年6月2日死亡,此有被告之個人基本資料查詢結果1份附卷可稽,依據前開說明,爰不經言詞辯論,逕為不受理之判決。
四、據上論斷,應依刑事訴訟法第303條第5款、第307條,判決如主文。
中華民國109年6月23日
刑事第十三庭法官陳翌欣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判決應於收受判決後20日內向本院提出上訴書狀,並應敘述具體理由;其未敘述上訴理由者,應於上訴期間屆滿後20日內向本院補提理由書(均須按他造當事人之人數附繕本)「切勿逕送上級法院」。
書記官陳麗靜中華民國109年6月23日

歷審裁判

  • 本件無歷審裁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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