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宜蘭地方法院100年度除字第24號民事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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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字號:臺灣宜蘭地方法院100年除字第24號民事判決

裁判日期:民國100年03月31日

裁判案由:除權判決


臺灣宜蘭地方法院民事判決100年度除字第24號聲請人 曾俊翔 聲請人聲請除權判決事件,本院判決如下:
主文如附表所示之證券無效。
訴訟費用新台幣壹仟元由聲請人負擔。
理由
一、上開證券,經本院以99年度司催字第143號公示催告。
二、所定申報權利期間,已於民國100年3月17日屆滿,迄今無人申報權利。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條第1項,判決如主文。中華民國100年3月31日
臺灣宜蘭地方法院民事庭
法官林翠華以上正本與原本無異。
本判決不得上訴。
中華民國100年3月31日
書記官劉婉玉附表:
┌────────────────────────────────────┐│股票附表:100年度除字第24號│├──┬──────────┬───────┬──┬──┬─────┬──┤│編號│發行公司│股票號碼│種類│張數│股數│備考│├──┼──────────┼───────┼──┼──┼─────┼──┤│1│幸福水泥股份有限公司│79NX-0000000-0││1│叁佰柒拾柒││├──┼──────────┼───────┼──┼──┼─────┼──┤│2│幸福水泥股份有限公司│79NX-0000000-0││1│壹佰柒拾捌││├──┼──────────┼───────┼──┼──┼─────┼──┤│3│幸福水泥股份有限公司│80NX-0000000-0││1│壹佰貳拾柒││├──┼──────────┼───────┼──┼──┼─────┼──┤│4│幸福水泥股份有限公司│82NX-0000000-0││1│貳佰玖拾肆││├──┼──────────┼───────┼──┼──┼─────┼──┤│5│幸福水泥股份有限公司│81NX-0000000-0││1│貳佰陸拾捌││├──┼──────────┼───────┼──┼──┼─────┼──┤│6│幸福水泥股份有限公司│83NX-0000000-0││1│肆佰捌拾陸││├──┼──────────┼───────┼──┼──┼─────┼──┤│7│幸福水泥股份有限公司│84NX-0000000-0││1│壹佰捌拾陸││├──┼──────────┼───────┼──┼──┼─────┼──┤│8│幸福水泥股份有限公司│85NX-0000000-0││1│壹佰玖拾伍││└──┴──────────┴───────┴──┴──┴─────┴──┘

歷審裁判

  • 本件無歷審裁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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