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金門地方法院102年度重訴字第9號民事裁定

裁判字號:福建金門地方法院102年重訴字第9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4年01月08日

裁判案由:確認所有權存在等


福建金門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02年度重訴字第9號原告麟閣大樓管理顧問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 黃鏡輝 訴訟代理人 陳憲鑑 律師被告 林祥 光兼上一人之訴訟代理人 林長獻 被告 林清河
林城培 林廷翰 林成溪 林振基 上一人之訴訟代理人 洪淑麗 律師被告社團法人金門縣 林氏 宗親會法定代理人 林金量 被告 林允森
許永佚 林有鑫 林吉炎 林永樂 林聖原 林甲寅 林志仁 李能羨 林有志 林有忠 林長禎 林加宗 林世在 林清讚 林家宏 張素玉 林振仲 林明庵 林根陣 林成族 林俊義 林家鍠 林明傑 自被告社團法人金門縣林氏宗親會起至被告林明傑間之共同訴訟代理人 楊延壽 律師上列當事人間請求確認所有權存在等事件,本院於民國103年3月21日所為之判決,應裁定更正如下:
主文原判決當事人欄中關於漏列「林吉炎及地址、身分證統一編號」之記載,應更正之即增列「被告林吉炎及地址、身分證統一編號」。
理由
一、按判決如有誤寫、誤算或其他類此之顯然錯誤者,法院得依聲請或依職權以裁定更正;民事訴訟法第232條第1項定有明文。
二、查本院前開之判決製作之「被告資料附表」欄有「林吉炎之姓名、地址、身分證統一編號」,然判決當事人欄漏列「林吉炎姓名、地址、身分證統一編號」之顯然錯誤,應予更正。
三、依首開規定裁定如主文。中華民國104年1月8日
民事第一庭法官張珈禎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如不服本裁定應於送達後10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並繳納抗告費新臺幣1,000元中華民國104年1月8日
書記官陳鴻璋┌──────────────────────────────────────────────┐│附表二:被告資料│││││├─┬─────┬─────┬───────┬──────┬──────┬──────────┤│編│姓名│訴訟代理人│年籍資料│戶籍地址│起訴狀地址│備註││號│││││││├─┼─────┼─────┼───────┼──────┼──────┼──────────┤│1│金門縣林氏│楊延壽律師│Z000000000│金門縣烈嶼鄉│金門縣金城鎮││││宗親會代表││男│ 林湖村 東林52│西海路5號││││人:林金量││00年00月00日生│號│││├─┼─────┼─────┼───────┼──────┼──────┼──────────┤│2│林允森│楊延壽律師│Z000000000│金門縣金城鎮│金門縣金城鎮││││││男│民生路9號│中興路95號││││││00年00月00日生││││├─┼─────┼─────┼───────┼──────┼──────┼──────────┤│3│許永佚│楊延壽律師│Z000000000│金門縣金城鎮│同左││││││男│民權路76號│││││││00年0月00日生││││├─┼─────┼─────┼───────┼──────┼──────┼──────────┤│4│林有鑫│楊延壽律師│Z000000000│金門縣金城鎮│同左││││││男│莒光路一段28│││││││00年0月00日生│號│││├─┼─────┼─────┼───────┼──────┼──────┼──────────┤│5│林吉炎│楊延壽律師│Z000000000│金門縣金城鎮│金門縣金城鎮│①102年7月12日準備程│││││男│珠浦北路8號│和平新村11號│序期日,撤回被告,│││││25年12月19日│││林吉炎已將股權轉讓││││││││其子。││││││││②103年1月10日言詞辯││││││││論意旨狀,追加為被││││││││告,林吉炎雖未持有││││││││股份,但為其子 林國 ││││││││瑋具名為合夥人。│├─┼─────┼─────┼───────┼──────┼──────┼──────────┤│6│林永樂│楊延壽律師│Z000000000│金門縣金寧鄉│金門縣金湖鎮││││││男│ 伯玉路 一段│信義新村69號││││││00年0月0日生│236之7號│││├─┼─────┼─────┼───────┼──────┼──────┼──────────┤│7│ 林祥幼 │楊延壽律師│Z000000000│金門縣金城鎮│金門縣 珠浦東 │①102年7月12日準備程│││││男│莒光路65號│路18-4號│序期日,更正為林祥│││││00年0月0日生│││幼。││││││││②103年1月10日言詞辯││││││││論意旨狀,撤回被告││││││││,林祥幼為林加宗之││││││││子,持有2股份,但││││││││由林加宗具名為合夥││││││││人。│├─┼─────┼─────┼───────┼──────┼──────┼──────────┤│8│ 林祥火 │楊延壽律師│Z000000000│金門縣金城鎮│同左│①103年1月10日言詞辯│││││男│中興路154號││論意旨狀,撤回被告│││││00年00月00日生│││,林祥火為林加宗之││││││││子,持有4股份,但││││││││由林加宗具名為合夥││││││││人。│├─┼─────┼─────┼───────┼──────┼──────┼──────────┤│9│林聖原│楊延壽律師│Z000000000│金門縣金城鎮│同左││││││男│民生路15之1│││││││00年0月00日生│號│││├─┼─────┼─────┼───────┼──────┼──────┼──────────┤│10│林甲寅│楊延壽律師│Z000000000│金門縣烈嶼鄉│同左││││││男│双│││││││00年0月0日生│口38號│││├─┼─────┼─────┼───────┼──────┼──────┼──────────┤│11│林長獻││Z000000000│金門縣金城鎮│同左││││││男│中興路161巷│││││││00年00月0日生│28號│││├─┼─────┼─────┼───────┼──────┼──────┼──────────┤│12│林志仁│楊延壽律師│Z000000000│金門縣金城鎮│新北市中和區││││││男│民族路107號│2段146號││││││00年0月0日生││││├─┼─────┼─────┼───────┼──────┼──────┼──────────┤│13│李能羨│楊延壽律師│Z000000000│金門縣金城鎮│新北市永和區││││││女│模範街8號│保福路一段73││││││00年0月00日生││號3樓││├─┼─────┼─────┼───────┼──────┼──────┼──────────┤│14│ 李有志 │楊延壽律師│Z000000000│金門縣金城鎮│同左││││││男│民族路64號│││││││00年00月00日生││││├─┼─────┼─────┼───────┼──────┼──────┼──────────┤│15│林有忠│楊延壽律師│Z000000000│金門縣金城鎮│同左││││││男│民族路64號│││││││46年3月8日││││├─┼─────┼─────┼───────┼──────┼──────┼──────────┤│16│林有鑫│││││①重複,與編號4為同││││││││一人。│├─┼─────┼─────┼───────┼──────┼──────┼──────────┤│17│林長禎│楊延壽律師│Z000000000│金門縣金湖鎮│台北市文山區││││││男│信│木柵路一段││││││00年0月0日生│義新村49號│191巷44-2號4││││││││樓││├─┼─────┼─────┼───────┼──────┼──────┼──────────┤│18│林加宗│楊延壽律師│Z000000000│金門縣金城鎮│同左│①102年12月3日民事準│││││男│莒光路65號││備四狀,撤回被告,│││││9年8月15日│││股份已轉讓其子。││││││││②103年1月10日言詞辯││││││││論意旨狀,追加為被││││││││告,林加宗雖未持有││││││││股份,但為其子林祥││││││││幼、林祥火具名為合││││││││夥人。│├─┼─────┼─────┼───────┼──────┼──────┼──────────┤│19│林清河││Z000000000│金門縣金城鎮│同左││││││男│莒光路一段30│││││││00年0月00日生│號2樓│││├─┼─────┼─────┼───────┼──────┼──────┼──────────┤│20│林城培││Z000000000│金門縣金城鎮│同左││││││男│莒光路29巷7│││││││00年0月00日生│號│││├─┼─────┼─────┼───────┼──────┼──────┼──────────┤│21│林廷翰││Z000000000│金門縣金城鎮│桃園縣桃園市││││││男│莒光路29巷7│明德街13巷4││││││00年00月00日生│號│號12樓││├─┼─────┼─────┼───────┼──────┼──────┼──────────┤│22│林世在│楊延壽律師│Z000000000│金門縣烈嶼鄉│同左││││││男│林湖村西宅7│││││││00年0月00日生│號│││├─┼─────┼─────┼───────┼──────┼──────┼──────────┤│23│林成溪││Z000000000│金門縣金城鎮│同左││││││男│民生路32號6│││││││00年0月00日生│號│││├─┼─────┼─────┼───────┼──────┼──────┼──────────┤│24│ 林祥光 │林長獻│Z000000000│金門縣烈嶼鄉│同左││││││男│ 林湖村東林 6│││││││00年00月00日生│號│││├─┼─────┼─────┼───────┼──────┼──────┼──────────┤│25│林清讚│楊延壽律師│Z000000000│金門縣金城鎮│金門縣金城鎮││││││男│莒光路一段30│民族路64號││││││00年0月00日生│號│││├─┼─────┼─────┼───────┼──────┼──────┼──────────┤│26│ 林星宏 │林長獻│Z000000000│金門縣金城鎮│同左│①103年1月10日言詞辯│││││男│中興路161巷││論意旨狀,撤回被告│││││00年0月0日生│28號││,林星宏為林長獻之││││││││子,持有1股份數,││││││││但由林長獻具名為合││││││││夥人。│├─┼─────┼─────┼───────┼──────┼──────┼──────────┤│27│ 林國瑋 │楊延壽律師│Z000000000│金門縣金城鎮│金門縣金城鎮│①103年1月10日言詞辯│││││男│民族路124號│浦北路8號│論意旨狀,撤回被告│││││00年0月0日生│││,林國瑋為林吉炎之││││││││子,持有2股份數,││││││││但由林吉炎具名為合││││││││夥人。│├─┼─────┼─────┼───────┼──────┼──────┼──────────┤│28│林家宏│楊延壽律師│Z000000000│金門縣金城鎮│同左││││││男│民生路15之1│││││││00年0月00日生│號│││├─┼─────┼─────┼───────┼──────┼──────┼──────────┤│29│張素玉│楊延壽律師│Z000000000│金門縣金城鎮│同左││││││女│民權路70巷10│││││││00年0月00日生│弄18號│││├─┼─────┼─────┼───────┼──────┼──────┼──────────┤│30│林振仲│楊延壽律師│Z000000000│金門縣金城鎮│金門縣金城鎮││││││男│金山路2巷1弄│金山路2號││││││00年00月00日生│7號│││├─┼─────┼─────┼───────┼──────┼──────┼──────────┤│31│林明庵│楊延壽律師│Z000000000│金門縣烈嶼鄉│桃園縣中壢市││││││男│双口7號│民權路3段││││││00年00月00日生││1151巷100弄││││││││20號││├─┼─────┼─────┼───────┼──────┼──────┼──────────┤│32│林振基│洪淑麗律師│Z000000000│新北市中和區│同左││││││男│中正路797號9│││││││00年0月0日生│樓之2│││├─┼─────┼─────┼───────┼──────┼──────┼──────────┤│33│林根陣│楊延壽律師│Z000000000│金門縣烈嶼鄉│金門縣金湖鎮││││││男│東林67號│信義新村69號││││││00年00月00日生││││├─┼─────┼─────┼───────┼──────┼──────┼──────────┤│34│林成族│楊延壽律師│Z000000000│金門縣金城鎮│金門縣金城鎮││││││男│莒光路160號│莒光路160之2││││││00年0月0日生││號││├─┼─────┼─────┼───────┼──────┼──────┼──────────┤│35│林俊義│楊延壽律師│Z000000000│桃園縣中壢市│同左││││││男│華勳街340巷6│││││││00年0月00日生│弄7號│││├─┼─────┼─────┼───────┼──────┼──────┼──────────┤│36│林振仲│││││①重複,與編號30為同││││││││一人。│├─┼─────┼─────┼───────┼──────┼──────┼──────────┤│37│林家鍠│楊延壽律師││金門縣金城鎮││①102年9月23日準備程││││││金山路2巷1弄││序期日,追加為被告││││││7號││,為合夥人之一。││││││││②102年12月3日,撤回││││││││被告,已將股份轉讓││││││││於其子。││││││││③103年1月10日言詞辯││││││││論意旨狀,追加為被││││││││告,林家鍠為林振仲││││││││之父,為其子代表具││││││││名為合夥人,亦為原││││││││始合夥人。│├─┼─────┼─────┼───────┼──────┼──────┼──────────┤│38│林明傑│楊延壽律師││金門縣金寧鄉││①103年1月10日言詞辯││││││慈湖路1段110││論意旨狀,追加為被││││││號││告,原合夥人 林德甫 ││││││││死亡後,由林明傑繼││││││││承。│└─┴─────┴─────┴───────┴──────┴──────┴──────────┘

更多裁判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