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8年度除字第785號民事判決
覺得這篇裁判書有幫助嗎?分享給需要的朋友:
裁判字號: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8年除字第785號民事判決
裁判日期:民國108年06月28日
裁判案由:除權判決(股票)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108年度除字第785號聲請人 陳文 如上列聲請人聲請除權判決(股票)事件,本院判決如下:
主文如附表所示之證券無效。
訴訟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理由
一、上開證券,經本院以108年度司催字第240號公示催告。
二、所定申報權利期間,已於民國108年6月12日屆滿,迄今無人申報權利。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條第1項,判決如主文。中華民國108年6月28日
民事第一庭法官李子寧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判決不得上訴。
中華民國108年6月28日附表:
書記官簡素惠┌───────────────────┐│發行公司:三商美邦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號碼│股數│├────────────┼──────┤│84-ND-3388-3│1000│├────────────┼──────┤│84-ND-3389-5│1000│├────────────┼──────┤│85-ND-7641-0│1000│├────────────┼──────┤│85-ND-7642-2│1000│├────────────┼──────┤│85-ND-27892-9│1000│├────────────┼──────┤│85-ND-27893-0│1000│├────────────┼──────┤│85-NX-573-1│360│├────────────┼──────┤│86-NX-3250-8│500│├────────────┼──────┤│86-NX-4845-8│174│├────────────┴──────┤│合計:9張7034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