豐原簡易庭110年度豐小字第529號民事裁定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豐原簡易庭民事裁定

110年度豐小字第529號

原告 星展 (台灣)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趙亮溪

訴訟代理人 李秀花

被告 計世雲

當事人間給付簽帳卡消費款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本件言詞辯論終結後,因兩造調解成立,應再開言詞辯論。

中  華  民  國  110 年  9  月  7  日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豐原簡易庭

法官段奇琬

以上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件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0 年  9  月  7  日

書記官許瑞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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