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02年度除字第128號民事判決

裁判字號: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02年除字第128號民事判決

裁判日期:民國102年03月14日

裁判案由:除權判決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102年度除字第128號聲請人藍欣塑膠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鄭 席賓 上列聲請人聲請宣告證券無效事件,經本院判決如下:
主文附表所示之支票無效。
訴訟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理由
一、上開證券經本院以101年度司催字第819號公示催告在案。
二、所定申報期間已於民國102年3月1日屆滿,迄今無人申報權利。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條第1項判決如主文。中華民國102年3月14日
民事第一庭法官許瑞東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判決不得上訴。
中華民國102年3月14日
書記官黃雅慧┌─────────────────────────────────────┐│支票附表:102年度除字第128號│├───┬─────┬─────┬──────┬─────┬─────┬──┤│編號│發票人│付款人│發票日│票面金額│支票號碼│備考││││││(新台幣)│││├───┼─────┼─────┼──────┼─────┼─────┼──┤│001│藍欣塑膠有│安泰商業銀│101年11月7日│15,120元│BL0000000││││限公司鄭│行蘆洲分行│││││││席賓││││││├───┼─────┼─────┼──────┼─────┼─────┼──┤│002│ 黃進煥 │第一商業銀│101年10月5日│1,970元│CA0000000│││││行三重埔分││││││││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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