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07年單聲沒字第176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7年03月15日
裁判案由:聲請宣告沒收違禁物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刑事裁定107年度單聲沒字第176號聲請人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被告徐義添上列聲請人因被告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案件(106年度毒偵字第6956號)聲請單獨宣告沒收(107年度執聲沒字第71號),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扣案如附表所示之物均沒收銷燬。
理由
一、聲請意旨略以: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檢察署(下稱新北地檢署)106年度毒偵字第6956號被告徐義添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案件,提起公訴後經本院以106年度審訴字第1963號判決公訴不受理確定,扣案如附表所示之第一級毒品海洛因共10包(合計驗餘淨重5.7382公克)、第二級毒品甲基安非他命共9包(合計14.2747公克)係違禁物,爰依法聲請宣告沒收銷燬等語。
二、按違禁物或專科沒收之物得單獨宣告沒收,刑法第40條第2項定有明文;又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18條第1項前段規定,查獲之第一、二級毒品及專供製造或施用第一、二級毒品之器具,不問屬於犯罪行為人與否,均沒收銷燬之。
三、經查,被告前因施用第一級、第二級毒品案件,業經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檢察署以106年度毒偵字第5647號案件提起公訴(下稱前案);又被告因施用第一級、第二級毒品案件,為警查獲並扣得如附表所示之第一級毒品海洛因共10包、第二級毒品甲基安非他命共9包,該案由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檢察署以106年度毒偵字第6965號案件提起公訴,嗣經本院以10
6年度審訴字第1963號案件,認與前案為同一案件而重行起訴,判決公訴不受理確定在案等情,有前揭起訴書、本院刑事判決書及臺灣高等法院被告前案紀錄表各1份、本院送達證書2份在卷可稽,並經本院核閱相關卷宗無訛,堪認本件確有違禁物未經裁判沒收情形。又扣案如附表所示之物,經鑑定確分別含有第一級毒品海洛因、第二級毒品甲基安非他命成分,有扣押物品目錄表、扣押物品清單、臺北榮民總醫院106年9月8日北榮毒鑑字第C0000000號毒品成分鑑定書
(一)、(二)各1份在卷可稽(見106年度毒偵字第6956號卷第38至39、82至83、85至87頁),核屬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2條第2項第1款、第2款所列管之第一級、第二級毒品,又盛裝上開第一級毒品海洛因之包裝袋共10個、第二級毒品之包裝袋共9個,因分別內含微量第一級毒品海洛因、第二級毒品甲基安非他命難以析離,亦無析離之實益與必要,應視同毒品,沒收銷燬之;至因鑑驗用罄之部分,既已滅失,自無庸併予宣告沒收銷燬,附此敘明。
四、依刑事訴訟法第455條之36第2項,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18條第1項前段,刑法第40條第2項,裁定如主文。
中華民國107年3月15日
刑事第十八庭法官張惠閔上列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裁定,應於裁定送達後五日內敘明抗告理由,向本院提出抗告狀。
書記官陳宛彤中華民國107年3月16日附表:
┌──┬───────────┬───────────┬───────────┐│編號│扣押物名稱及數量│扣案物品檢驗結果│備註│├──┼───────────┼───────────┼───────────┤│一│第二級毒品甲基安非他命│白色或透明晶體7包(驗│檢體編號:C0000000-0│││7包(驗餘淨重合計6.69│前淨重合計6.7294公克,│(106年度安保字第3161│││65公克,含包裝袋7個)│因鑑驗取樣0.0329公克,│號)││││驗餘淨重合計6.6965公克│││││),檢出第二級毒品甲基│││││安非他命成分││├──┼───────────┼───────────┼───────────┤│二│第二級毒品甲基安非他命│白色或透明晶體1包(驗│檢體編號:C0000000-0│││1包(驗餘淨重6.1668公│前淨重6.2006公克,因鑑│(106年度安保字第3161│││克,含包裝袋1個)│驗使用0.0338公克,驗餘│號)││││淨重6.1668公克),檢出│││││第二級毒品甲基安非他命│││││成分││├──┼───────────┼───────────┼───────────┤│三│第一級毒品海洛因9包(│米白色粉末9包(驗前淨│檢體編號:C0000000-0│││驗餘淨重合計2.2176公克│重合計2.2194公克,因鑑│(106年度煙保字第899│││,含包裝袋9個)│驗取樣0.0018公克,驗餘│號)││││淨重合計2.2176公克),│││││檢出第一級毒品海洛因成│││││分││├──┼───────────┼───────────┼───────────┤│四│第二級毒品甲基安非他命│米白色晶體1包(驗前淨│檢體編號:C0000000-0│││1包(驗餘淨重1.4114公│重1.4182公克,因鑑驗取│(106年度安保字第3160│││克,含包裝袋1個)│樣0.0068公克,驗餘淨重│號)││││1.4114公克),檢出第二│││││級毒品甲基安非他命成分││├──┼───────────┼───────────┼───────────┤│五│第一級毒品海洛因1包(│白色粉末1包(驗前淨重│檢體編號:C0000000-0│││驗餘淨重3.5206公克,含│4.0256公克,因鑑驗取樣│(106年度煙保字第899│││包裝袋1個)│0.5050公克,驗餘淨重3.│號)││││5206公克),檢出第一級│││││毒品海洛因成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