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新北地方法院98年度交聲字第4438號刑事裁定

裁判字號:臺灣新北地方法院98年交聲字第4438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8年12月31日

裁判案由:交管條例聲異


臺灣板橋地方法院交通事件裁定原處分機關交通部公路總局臺北區監理所板橋監理站異議人即受處分人甲○○上列異議人因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案件,對於交通部公路總局臺北區監理所板橋監理站如附表所示之裁決處分聲明異議,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異議均駁回。
理由
一、原處分意旨略以:異議人即受處分人甲○○所有之車牌號碼000-000號輕型機車,於如附表所示之時、地,在道路收費停車處所停車而不依規定繳費,經臺北市停車管理工程處寄發催繳通知單通知異議人後,異議人仍未於7日內補繳,經臺北市停車管理工程處製單舉發,爰均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6條第2項之規定,各以如附表所示之裁決書(共35件),對異議人均裁處新臺幣(下同)300元之罰鍰。
二、異議意旨略以:異議人於民國98年1月5日中午騎乘前開機車行經臺北市○○路,遭一名邱姓員警以騎乘報廢車輛為由予以攔停,該名員警告知異議人不得再騎乘該車,並表示要將該機車拖吊走。經過一段時間後,異議人陸續收到停車繳費單,異議人曾二度前往尋找上開邱姓員警,該員警均允諾會將機車拖離該處,然遲未履行,致異議人收受如附表所示之罰單,直至最後仍係異議人委請拖吊業者將前開機車拖離該處。為此聲明異議,請求撤銷如附表所示之裁決處分云云。
三、按汽車駕駛人在道路收費停車處所停車,未依規定繳費,主管機關應書面通知駕駛人於7日內補繳,並收取必要之工本費用,逾期再不繳納,處300元罰鍰,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6條第2項定有明文。
四、附表編號24至33所示裁決處分部分
㈠、按受處分人不服第8條主管機關所為之處罰,得於接到裁決之翌日起20日內向管轄地方法院聲明異議;而交通法庭認聲明異議不合法律上之程式,且無從補正者,應以裁定駁回之,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87條第1項、道路交通案件處理辦法第18條前段分別定有明文。另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87條規定向管轄法院聲明異議之期間,自裁決送達之翌日起算,並得依法扣除在途期間,道路交通案件處理辦法第12條亦定有明文。
㈡、經查如附表編號24至33所示之裁決書,係分別於98年10月28日、98年11月5日、98年11月11日送達於異議人之戶籍地臺北縣永和市○○路○○巷○號2樓(送達日期詳如附表所載),均由本人親收之事實,有該等裁決書之送達證書共10紙及異議人之個人基本資料1紙在卷可憑,故該等裁決書已分別於各該送達日期發生送達之效力。次因原處分機關址設臺北縣中和市○○路○段○○○號,與異議人住所地非屬同一鄉、鎮、市,故異議人如對原處分機關附表編號24至33所示之裁決書不服,其20日之合法提出異議之期間,應自各裁決書送達翌日起算,扣除因異議人設址於臺北縣永和市之在途期間
2日,亦即異議人至遲應分別於98年11月19日、98年11月27日、98年12月3日提出異議,惟異議人竟遲至98年12月4日始針對該等裁決書向原處分機關提出異議,有聲明異議狀上之交通違規裁決收文章可憑,顯見異議人此部分之異議,均已逾法定之異議期間,俱非合法,且無從補正,本院自應依法以裁定駁回之。
五、附表編號1至23、34、35所示裁決處分部分
㈠、如附表編號1至20之裁決書,係於98年12月4日當場送達於異議人,由其本人親收;附表編號21至23之裁決書,係以寄存送達程序完成送達,並於00年00月00日生合法送達之效力;附表編號34、35之裁決書,係於98年10月27日送達於異議人之戶籍地,由異議人本人親收等事實,有前開各裁決書之達證書影本共25紙及原處分機關案件移送書1份在卷為憑。
異議人於98年12月4日具狀聲明異議,係於附表編號1至23裁決書送達後之20日內依法提出,自無疑義。另就附表編號
34、35之裁決書部分,異議人雖於98年12月4日始一併提出異議,然異議人於收受附表編號34、35裁決書之98年10月27日,即已前往原處分機關提出陳述書,其陳述內容核與嗣後之異議內容相同,有交通違規案件陳述書影本1份附卷可稽,足見異議人自始即有以交通違規陳述書就附表編號34、35之裁決書向原處分機關申訴表明不服之意思,按此申訴既在上開2份裁決書送達之後提出,顯係對該2份裁決書聲明異議,僅因異議人不諳救濟程序,而誤以陳述書之方式為之,因之,本件應視為異議人已於法定期間內針對附表編號34、35之裁決書提起異議,合先敘明。
㈡、異議人於98年1月5日駕駛其所有之車牌號碼000-000號輕型機車行經臺北市○○路,於如附表編號1至23、34、35所示之時間,將該機車停放於臺北市○○路上之公有收費停車格,均未依規定繳費,經收受臺北市停車管理工程處寄發之催繳通知單,仍皆未於7日內補繳停車費等事實,為異議人於聲明異議狀內及本院調查中所是認,復有臺北市停車管理工程處98年12月29日北市停管字第09840651600號書函暨所附停車費查詢作業表及催繳通知單送達證書、該處98年11月20日北市停管字第09838106000號書函、違規查詢報表、車號查詢輕型機車車籍資料各1份附卷可參,異議人在道路收費停車處所停車,未依規定繳費,經通知補繳仍不繳納之違規情節,至為明確。
㈢、異議人固以前詞置辯,然異議人既陳稱其於收受停車催繳通知單後,已先後二度前往臺北市○○路尋找該名邱姓員警,惟其竟未詢明該員警之真實姓名及任職單位,致未能提供該員警之傳訊方式以供本院調查,其所辯已難予逕信。又依卷內機車車輛異動登記書及前引車號查詢輕型機車資料所示,異議人已於93年12月1日辦理上開機車之報廢手續,繳回上開機車之車牌及行照(異議人是否另涉報廢登記之汽車仍行駛等其他交通違規事實,尚非本案審究範圍),異議人雖堅決否認曾辦理上開報廢程序,然不論異議人是否前已繳回該機車之車牌及行照,其均不因此當然喪失對該機車車體之所有權,復徵以異議人自承該機車平日係由其或家人使用,且其於98年1月5日,尚騎乘該車經過臺北市○○路,足認其主觀上並無拋棄該機車所有權之意,客觀上亦有管理使用該車之事實,其對該車即負有照管之義務,其未通知環保機關對該車車體實施回收程序或自行拖吊該機車完成回收事宜,而將該車停放置留於公有收費停車格,即應依法繳納停車費,要屬當然,不得僅以警員或他人曾允諾其將該車拖離現場為由卸免其責。異議人前開所辯,不足資為其有利之認定。
㈣、綜上所述,異議人如附表編號1至23、34、35所示之前開違規事證已足堪認定。原處分機關就此部分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6第2項之規定,均裁處異議人罰鍰300元,核無違誤。異議人此部分之異議為無理由,應予駁回。
據上論斷,應依道路交通案件處理辦法第18條前段、第19條,裁定如主文。
中華民國98年12月31日
交通法庭法官吳佳穎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如不服本裁定應於送達後5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
書記官黃炎煌中華民國98年12月31日附表┌─┬───────┬─────┬──────┬───┬─────┬───────┐│編│裁決書│舉發單號│停車時間│停車│催繳通知單│違規事實││號│(案號及日期)│││地點│送達時間││├─┼───────┼─────┼──────┼───┼─────┼───────┤│1│98年12月4日板│1AE717897│98年2月21日│臺北市│98年3月23│在道路收費停車│││監裁字第裁41-1│號│上午11時36分│館前路│日│處所停車經催繳│││AE717897號│││公有收││不依規定繳費│││(98年12月4日│││費停車│││││送達)│││格│││├─┼───────┼─────┼──────┼───┼─────┼───────┤│2│98年12月4日板│1AE716523│98年2月20日│同上│98年3月20│同上│││監裁字第裁41-1│號│下午3時31分││日││││AE716523號││││││││(98年12月4日││││││││送達)││││││├─┼───────┼─────┼──────┼───┼─────┼───────┤│3│98年12月4日板│1AE715057│98年2月19日│同上│98年3月19│同上│││監裁字第裁41-1│號│下午3時53分││日││││AE715057號││││││││(98年12月4日││││││││送達)││││││├─┼───────┼─────┼──────┼───┼─────┼───────┤│4│98年12月4日板│1AE713505│98年2月18日│同上│98年3月18│同上│││監裁字第裁41-1│號│下午2時58分││日││││AE713505號││││││││(98年12月4日││││││││送達)││││││├─┼───────┼─────┼──────┼───┼─────┼───────┤│5│98年12月4日板│1AE712049│98年2月17日│同上│98年3月17│同上│││監裁字第裁41-1│號│下午4時29分││日││││AE712049號││││││││(98年12月4日││││││││送達)││││││├─┼───────┼─────┼──────┼───┼─────┼───────┤│6│98年12月4日板│1AE710543│98年2月16日│同上│98年3月17│同上│││監裁字第裁41-1│號│下午2時31分││日││││AE710543號││││││││(98年12月4日││││││││送達)││││││├─┼───────┼─────┼──────┼───┼─────┼───────┤│7│98年12月4日板│1AE708640│98年2月14日│同上│98年3月17│同上│││監裁字第裁41-1│號│下午2時29分││日││││AE708640號││││││││(98年12月4日││││││││送達)││││││├─┼───────┼─────┼──────┼───┼─────┼───────┤│8│98年12月4日板│1AE707234│98年2月13日│同上│98年3月19│同上│││監裁字第裁41-1│號│下午3時49分││日前││││AE707234號││││││││(98年12月4日││││││││送達)││││││├─┼───────┼─────┼──────┼───┼─────┼───────┤│9│98年12月4日板│1AE705740│98年2月12日│同上│98年3月19│同上│││監裁字第裁41-1│號│下午3時53分││日前││││AE705740號││││││││(98年12月4日││││││││送達)││││││├─┼───────┼─────┼──────┼───┼─────┼───────┤│10│98年12月4日板│1AE704148│98年2月11日│同上│98年3月16│同上│││監裁字第裁41-1│號│下午3時40分││日前││││AE704148號││││││││(98年12月4日││││││││送達)││││││├─┼───────┼─────┼──────┼───┼─────┼───────┤│11│98年12月4日板│1AE702655│98年2月10日│同上│98年3月10│同上│││監裁字第裁41-1│號│下午2時32分││日││││AE702655號││││││││(98年12月4日││││││││送達)││││││├─┼───────┼─────┼──────┼───┼─────┼───────┤│12│98年12月4日板│1AE701232│98年2月9日│同上│98年3月10│同上│││監裁字第裁41-1│號│下午3時32分││日││││AE701232號││││││││(98年12月4日││││││││送達)││││││├─┼───────┼─────┼──────┼───┼─────┼───────┤│13│98年12月4日板│1AE699422│98年2月7日│同上│98年3月11│同上│││監裁字第裁41-1│號│下午3時26分││日前││││AE699422號││││││││(98年12月4日││││││││送達)││││││├─┼───────┼─────┼──────┼───┼─────┼───────┤│14│98年12月4日板│1AE698114│98年2月6日│同上│98年3月11│同上│││監裁字第裁41-1│號│下午2時33分││日前││││AE698114號││││││││(98年12月4日││││││││送達)││││││├─┼───────┼─────┼──────┼───┼─────┼───────┤│15│98年12月4日板│1AE696663│98年2月5日│同上│98年3月11│同上│││監裁字第裁41-1│號│下午3時34分││日前││││AE696663號││││││││(98年12月4日││││││││送達)││││││├─┼───────┼─────┼──────┼───┼─────┼───────┤│16│98年12月4日板│1AE695245│98年2月4日│同上│98年3月5日│同上│││監裁字第裁41-1│號│下午3時43分││││││AE695245號││││││││(98年12月4日││││││││送達)││││││├─┼───────┼─────┼──────┼───┼─────┼───────┤│17│98年12月4日板│1AE693812│98年2月3日│同上│98年3月4日│同上│││監裁字第裁41-1│號│下午2時12分││││││AE693812號││││││││(98年12月4日││││││││送達)││││││├─┼───────┼─────┼──────┼───┼─────┼───────┤│18│98年12月4日板│1AE692404│98年2月2日│同上│98年3月2日│同上│││監裁字第裁41-1│號│下午1時2分││││││AE692404號││││││││(98年12月4日││││││││送達)││││││├─┼───────┼─────┼──────┼───┼─────┼───────┤│19│98年12月4日板│1AE690825│98年1月23日│同上│98年2月27│同上│││監裁字第裁41-1│號│中午12時21分││日││││AE690825號││││││││(98年12月4日││││││││送達)││││││├─┼───────┼─────┼──────┼───┼─────┼───────┤│20│98年12月4日板│1AE689467│98年1月22日│同上│98年3月4│同上│││監裁字第裁41-1│號│中午12時11分││日前││││AE689467號││││││││(98年12月4日││││││││送達)││││││├─┼───────┼─────┼──────┼───┼─────┼───────┤│21│98年11月12日板│1AE688059│98年1月21日│同上│98年3月2│同上│││監裁字第裁41-1│號│中午12時14分││日前││││AE688059號││││││││(98年11月28日││││││││送達)││││││├─┼───────┼─────┼──────┼───┼─────┼───────┤│22│98年11月12日板│1AE686788│98年1月20日│同上│98年3月2│同上│││監裁字第裁41-1│號│下午1時22分││日前││││AE686788號││││││││(98年11月28日││││││││送達)││││││├─┼───────┼─────┼──────┼───┼─────┼──────┤│23│98年11月12日板│1AE685488│98年1月19日│同上│98年2月24│同上│││監裁字第裁41-1│號│中午12時57分││日││││AE685488號││││││││(98年11月28日││││││││送達)││││││├─┼───────┼─────┼──────┼───┼─────┼───────┤│24│98年11月9日板│1AE683875│98年1月17日│同上│98年2月23│同上│││監裁字第裁41-1│號│上午9時26分││日││││AE683875號││││││││(98年11月11日││││││││送達)││││││├─┼───────┼─────┼──────┼───┼─────┼───────┤│25│98年11月9日板│1AE682644│98年1月16日│同上│98年2月23│同上│││監裁字第裁41-1│號│上午10時23分││日││││AE682644號││││││││(98年11月11日││││││││送達)││││││├─┼───────┼─────┼──────┼───┼─────┼───────┤│26│98年11月9日板│1AE681324│98年1月15日│同上│98年2月23│同上│││監裁字第裁41-1│號│下午1時10分││日前││││AE681324號││││││││(98年11月11日││││││││送達)││││││├─┼───────┼─────┼──────┼───┼─────┼───────┤│27│98年11月9日板│1AE680070│98年1月14日│同上│98年2月23│同上│││監裁字第裁41-1│號│上午9時22分││日前││││AE680070號││││││││(98年11月11日││││││││送達)││││││├─┼───────┼─────┼──────┼───┼─────┼───────┤│28│98年11月3日板│1AE678838│98年1月13日│同上│98年2月23│同上│││監裁字第裁41-1│號│上午9時40分││日前││││AE678838號││││││││(98年11月5日││││││││送達)││││││├─┼───────┼─────┼──────┼───┼─────┼───────┤│29│98年11月3日板│1AE677318│98年1月12日│同上│98年2月23│同上│││監裁字第裁41-1│號│上午9時41分││日前││││AE677318號││││││││(98年11月5日││││││││送達)││││││├─┼───────┼─────┼──────┼───┼─────┼───────┤│30│98年10月26日板│1AE675447│98年1月10日│同上│98年2月18│同上│││監裁字第裁41-1│號│上午10時16分││日前││││AE675447號││││││││(98年10月28日││││││││送達)││││││├─┼───────┼─────┼──────┼───┼─────┼───────┤│31│98年10月26日板│1AE673993│98年1月9日│同上│98年2月18│同上│││監裁字第裁41-1│號│上午10時5分││日前││││AE673993號││││││││(98年10月28日││││││││送達)││││││├─┼───────┼─────┼──────┼───┼─────┼───────┤│32│98年10月26日板│1AE672513│98年1月8日│同上│98年2月16│同上│││監裁字第裁41-1│號│下午1時5分││日前││││AE672513號││││││││(98年10月28日││││││││送達)││││││├─┼───────┼─────┼──────┼───┼─────┼───────┤│33│98年10月26日板│1AE670982│98年1月7日│同上│98年2月16│同上│││監裁字第裁41-1│號│中午12時34分││日前││││AE670982號││││││││(98年10月28日││││││││送達)││││││├─┼───────┼─────┼──────┼───┼─────┼───────┤│34│98年10月23日板│1AE669477│98年1月6日│同上│98年2月16│同上│││監裁字第裁41-1│號│中午12時37分││日前││││AE669477號││││││││(98年10月27日││││││││送達)││││││├─┼───────┼─────┼──────┼───┼─────┼───────┤│35│98年10月23日板│1AE667959│98年1月5日│同上│98年2月16│同上│││監裁字第裁41-1│號│下午2時21分││日前││││AE667959號││││││││(98年10月27日││││││││送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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