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南地方法院99年度訴字第1546號民事裁定

裁判字號:臺灣臺南地方法院99年訴字第1546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9年12月20日

裁判案由:請求塗銷所有權移轉登記等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99年度訴字第1546號原告台新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 吳清文 訴訟代理人 胡祐彬 被告 高國峻
高國堯 上當事人間請求請求塗銷所有權移轉登記等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民國100年1月12日上午11時10分在本院第18法庭為言詞辯論期日。
中華民國99年12月20日
民事第一庭法官張家瑛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中華民國99年12月20日
書記官吳俊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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