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南地方法院89年度易字第1461號刑事其他文書

裁判字號:臺灣臺南地方法院89年易字第1461號刑事其他文書

裁判日期:民國89年08月01日

裁判案由:賭博


主文乙○○共同以賭博為常業,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參佰元折算壹日,緩刑參年。扣案如附表一、附表二所示之物,均沒收。
甲○○共同以賭博為常業,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參佰元折算壹日,緩刑參年。扣案如附表一、附表二所示之物,均沒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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