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06年度簡上字第370號民事判決

裁判字號: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06年簡上字第370號民事判決

裁判日期:民國106年12月29日

裁判案由:損害賠償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判決106年度簡上字第370號上訴人 王家諭 被上訴人 陳文政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損害賠償事件,上訴人對於民國106年8月2日本院臺中簡易庭106年度中簡字第1797號第一審判決提起上訴,本院於106年12月8日言詞辯論終結,判決如下:
主文上訴駁回。
第二審訴訟費用由上訴人負擔。
事實及理由
甲、程序部分:被上訴人於原審起訴主張上訴人應給付新臺幣(下同)12萬元,及自起訴狀繕本送達之翌日起至清償日止按週年利率百分之5計算之利息。而原審為被上訴人一部勝訴、一部敗訴之判決,判命上訴人應給付被上訴人3萬6千元,及自民國106年6月28日起至清償日止按週年利率百分之5計算之利息。被上訴人就其敗訴部分未聲明不服,已經確定,非本院之審理範圍,以下不為論述。
乙、實體部分:
壹、兩造爭執要旨:
一、被上訴人主張:
(一)上訴人因與被上訴人間為保險理賠問題認知不同,竟自106年6月2日12時17分起至同年月8日止,先後以其持用之手機(門號:0000000000號)接續傳送如附件所示之簡訊內容,前後數十則,以此辱罵被上訴人,足以貶損被上訴人人格,不法侵害被上訴人自由、人格,情節重大,使被上訴人精神上受有相當之痛苦。為此,被上訴人於原審爰依侵權行為之法律關係,請求上訴人賠償非財產上之損害12萬元。
(二)兩造確實有互傳上訴人於本審提出之簡訊截圖內容(見本院卷第4頁至第12頁),但被上訴人所傳送之簡訊內容並不算是挑釁,依簡訊內容,都是上訴人在挑釁被上訴人等語。
二、上訴人抗辯:
(一)上訴人未於原審言詞辯論期日到場,亦未提出書狀作何聲明或陳述以供審酌。
(二)被上訴人之心態有嚴重偏差,意圖藉由上訴人詐領保險金,並對上訴人之人格惡意污衊指謫,先以攻擊性言語:「去醫院路上被開罰單」、「我會負責賠償、且我是我說的甚至有錄音」、「被上訴人保險規劃很少」、「又說公司更名或是合併改組」、「又說要寄掛號信」、「說我沒資格當調解委員」、「還說我要騙他到公司打他」、「寄回收據後就立即表示:當天有兩張收據」、「檢查是先繳費」、「惡(按:應為【誣】之誤)指我改保單換公司」、「我在同學會要污衊他」、「人還活著」、「精神受傷」等語挑釁,上訴人始傳送原審判決附件所示之簡訊內容,並提出與被上訴人互傳之簡訊內容截圖。上訴人係基於防衛與維護自尊之必要而出言反擊,應減少上訴人之賠償責任甚至無須負責等語。
貳、原審經斟酌兩造提出之攻擊防禦方法後,認被上訴人本於侵權行為損害賠償之法律關係,請求上訴人給付被上訴人3萬6千元及自106年6月28日起至清償日止,按週年利率百分之5計算之利息,為有理由,而予准許,並依職權宣告假執行;另駁回被上訴人逾上開範圍之請求。上訴人不服原判決,提起上訴,其聲明為:請求廢棄原判決不利上訴人部分;被上訴人請求駁回。被上訴人答辯聲明為:上訴駁回。
參、得心證之理由:
一、查上訴人於106年6月2日至同年月8日止,以行動電話發送如附件所示之簡訊內容予被上訴人,且兩造有互傳上訴人於本審提出之簡訊截圖內容(內容詳下述)等情,為兩造所不爭執,並有上開簡訊翻拍照片附卷可稽(見原審卷第45至58頁、本院卷第4頁至第12頁),此部分事實堪以認定。
二、本件紛爭乃起因於被上訴人請上訴人協助申請保險理賠,上訴人以其不符理賠資格而未送件,被上訴人就其相關理賠事宜向上訴人提出質疑而起。上訴人雖主張係被上訴人先挑釁,上訴人基於防衛與維護自尊始傳送如附件所示之簡訊內容云云,並提出其與被上訴人先前互傳之簡訊內容截圖為證。惟本院審酌上訴人提出與被上訴人互相發送之簡訊內容,被上訴人傳送之內容為:「你掛號會收不到,至於退件請你拿出來,你寄的信我收過只是沒有換保險公司的,同學會的信我也有收到,只是沒去參加…,但人家就知道寄掛號信給我,你連基本道理都不懂,還當調解委員」、「我知道了,我到彰基掛號醫生就說沒人申請過,要我考慮清楚,只是你說可以,便選擇相信你,沒想到你沒送件也不告知,你知道嗎,為了趕時間到彰基,我還寄來一張超速發單,不說了,請把我的收據和診斷書寄回來,另外幫我寄一份解約書給我」、「私訊辱罵雖不構成公然侮辱,但民法侵權或可成立,今天使我心生畏懼不得不告你的是你暗示要修理我,而且已修理過幾個人」、「你要修理我,怕都來不及,還去跟你面對,我知道,你是想要帶我到龍井的工作室再修理我,對吧」、「你辱罵恐嚇的訊息,我會拍照給大家看,請他們評評理,四月七日我只問胃鏡切片可不可以理賠,你說可以,我拿到診斷書你才講出理賠條件,這時才知道是實支實付,本不想申賠,但診斷書都拿了就寄看看,明明是你不送件也不告知,還口出惡言…」、「我有錄音你不用說太多,出言不遜的剖分(按:應為【部分】之誤)我會保留法律追訴權」等語(見本院卷第4頁至第12頁),究其文意,係向上訴人表露其對上訴人未告知不送件及對上訴人回覆內容之不滿,衡其內容及所為之措詞,尚非無端對上訴人漫加指摘或專以貶損侮辱上訴人為目的,亦非專為挑釁而為。惟上訴人發送回覆之內容:「操你媽的畜生」、「誰規定要掛號,保險公司也會直接通知,說我給你換保單換公司,你是瘋子啊。我一直說這是實支實付的保險,你沒有支出費用,你就說我的錯。幹你這腦袋有洞的」、「自己超速什麼鬼話都牽拖到我這,你腦袋沒問題?要不要同學會問問大家」、「同學被我罵到轉系休學的都有,你這個爛人,畜生一樣,只會惡搞栽贓,有其他本事嗎?修理你一番,看能不能清醒一點」、「髒了手,畜生…」、「你誣指我亂改保單、變更公司、規劃額度低、跟同學說你失聯、違規超速怪我,你是人嗎?幹你媽」、「你他媽的,不是白癡、智障、腦殘,心理缺陷,人格異常,那是什麼」、「連電話都不敢接,你自己幻想什麼,畜生…」、「我就這樣臭幹臭罵,不停修理」、「你自己的就醫,我問你症狀,花費、金額,自己都說不清楚,惡人先告狀,來啊…畜生,低劣生物,還想像到我工作室,真是妄想白癡,錄音拿來聽啦」、「操你個雞巴,夠嗎…」、「幹你媽的老雞巴,爽嗎…」、「來啊,有攬叫嗎…」、「幹」、「幹」、「爽」、「笑你沒老二…怎樣…」、「我求你…把我怎樣一下」、「幹」、「求你了啦…」、「幹你跟你娘」、「你不敢啦…畜生」、「誣賴誣告分不清,畜生不如」等語(見本院卷第4頁至第10頁)。上訴人倘為保護其權利或其他合法利益而欲與被上訴人爭論,其使用之語句、詞彙亦不應逾越常人所能忍受之合理範圍,惟上訴人傳送之前開訊息內容,初時尚有為維護自己權利所為之辯白,惟其後之用詞均甚為低劣粗俗,多為毫無理性之謾罵侮辱,難認係維護其權利所為之必要陳述,亦已顯然逾越一般人際往來溝通之合理範圍。上訴人所為如附件所示之文字,以此惡意攻訐謾罵被上訴人,自屬侵害被上訴人人性尊嚴之人格法益,且其情節已達重大程度,故上訴人自應依侵權行為之法律關係,對被上訴人負賠償責任。
三、按因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他人之權利者,負損害賠償責任。故意以背於善良風俗之方法,加損害於他人者亦同;不法侵害他人之身體、健康、名譽、自由、信用、隱私、貞操,或不法侵害其他人格法益而情節重大者,被害人雖非財產上之損害,亦得請求賠償相當之金額。民法第184條第1項、第195條第1項分別定有明文。又慰撫金之賠償須以人格權遭遇侵害,使精神上受有痛苦為必要,其核給之標準固與財產上損害之計算不同,然非不可斟酌雙方身分資力與加害程度,及其他各種情形核定相當之數額。又按以人格權遭遇侵害,受有精神上之痛苦,而請求慰藉金之賠償,其核給之標準,須斟酌雙方之身分、資力與加害程度及其他各種情形核定相當之數額(最高法院51年台上字第223號判例參照)。查上訴人係大學畢業,目前兼職保險公司業務員;被上訴人係大學畢業及學士後研究1年,曾擔任老師及行政人員,現已退休等情,分別經兩造於本審及原審 陳明 在卷(見本院卷第61頁反面、原審卷第29頁反面),並有稅務電子閘門所得調件明細表附於原審卷可稽。本院斟酌兩造為同學關係,本應相互尊重,理性溝通,但上訴人因與被上訴人間之保險理賠糾紛,上訴人進而以前開簡訊辱罵被上訴人等情,暨審酌兩造教育程度、經驗及工作情形、經濟狀況、侵害情節、損害程度等一切情狀,認被上訴人得請求上訴人賠償精神慰撫金為3萬6千元,逾此部分之請求,不應准許。
四、綜上所述,被上訴人本於侵權行為損害賠償之法律關係,請求上訴人賠償精神慰撫金,在給付被上訴人3萬6千元之範圍內,及自106年6月28日(即起訴狀繕本送達翌日)起至清償日止,按週年利率百分之5計算之法定遲延利息,為有理由,應予准許。故原審判決上訴人應給付被上訴人3萬6千元,及自106年6月28日起至清償日止,按週年利率百分之5計算之法定遲延利息之範圍內,並依職權宣告假執行,於法並無違誤。上訴意旨指摘原判決不當,求予廢棄改判,為無理由,應予駁回。
五、本件事證已臻明確,兩造其餘攻擊防禦方法及證據,核與判決之結果不生影響,爰不一一論列,併此敘明。
肆、結論:本件上訴為無理由,依民事訴訟法第436條之1第3項、第449條第1項、第78條,判決如主文。
中華民國106年12月29日
民事第七庭審判長法官游文科
法官林世民法官黃杰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判決不得上訴。
中華民國106年12月29日
書記官洪千羽附件:
┌────────────────────────────┐│1.幹。││2.操你個雞巴,夠嗎?......││3.幹你媽的老雞巴,爽嗎?......││4.來啊,有攬叫嗎?......││5.幹。││6.幹。││7.爽。││8.笑你沒老二......怎樣......││9.幹。││10.幹你跟你娘。││11.不敢接電話,畜生嗎?││12.幹你娘。││13.一年級幾個轉系的,被我怎麼修理的,求你處理我一下。││14.有問同學我在班上,遇到混帳是怎麼罵的,他們轉系了,很││好。││15.幹。││16.娘砲,罵個三字經,會怕。││17.同學被我罵到轉系休學的都有,你這個爛人、畜生一樣,只││會惡搞栽贓,修理你一番,看能不能清醒一點。││18.操。││19.你有什麼本事?在精醫學上,心理學的角度,你是病態了,││可悲!難怪只會誣指別人,躲避所有人,幹!我就專門修理││你。││20.你自己聯絡不到,所以同學都找不到你,信件不收或退件,││說沒通知,你這種話說得出來?要不要我找同學做證,看你││的醜陋無恥,幹。││21.到法院我找同學做證,看你這樣含血噴人誣指構陷的無恥行││為,我幹你三字經修理你剛好啦,不是人的東西。││22.你就是這樣失敗,才會不敢露面而躲避啦,在同學之間,每││年大家都在討論你的狀況,今天現出原形,有答案了。││23.該去看醫生了,思考一下自己的缺陷,可悲的讓人同情的畜││生。││24.說不告我嗎?又馬上出手,惡搞行徑想整我,你慢慢等,我││會讓大家看到你的真面目,畜生。││25.這樣修理你,你要自己反省了,會變好自己才能再提昇,我││就功德多一件。││26.操你的,快快去看醫生啦,看看我能不能讓你清醒,修理像││這樣的東西,我內行的。││27.記得保單要去辦解約,你要說到做到,你這種奧客沒資格當││我的客戶朋友。││28.說真的,從來沒有人跟說過你的思維人格有問題?我很懷疑││,我喜歡修理爛人壞人,我在市政府當調解委員,就算議。││29.操你媽的畜生。││30.誰規定要掛號,保險公司也會直接通知,說我給你換保單換││公司,你是瘋子啊?我一直說這是實支實付的保險,你沒有││。││31.電話錄音拿出來,看你是怎麼冤枉我的?幹,你敢嗎?就││這錄音拿出來,別的都不用多說。連問症狀好先瞭解,都還││。││32.我就是要對付修理無知無賴,所以調解委員也要有這種角色││。││33.出來面對啦......錄音拿來啦,誰爛貨看看結果,超速駕駛││,你他媽的......牽拖啥?││34.我就是這樣啦......怎樣,拿錄音內容來啦,不然你就是亂││咬的瘋狗一樣。││35.錄音拿來啦......瘋狗。││36.錄音啦......狗吠啦,就醫不符保險規定,竟然惡搞行徑,││看出啦,是人嗎?││37.早在電話就跟你說給付條件,你自己也說要再開診斷證明,││自己都不知道這種基本常識,怪誰啊......錄音啦,亂咬狗││吠。││38.髒了手,畜生......││39.你誣指我亂改保單、變更公司、規劃額度低、跟同學說你失││聯、違規超速怪我,你是人嗎?幹你媽。││40.你他媽的,不是白痴、智障、腦殘、心理缺陷、人格異常、││那是什麼?││41.連電話都不敢接,你自己幻想什麼,畜生......││42.我這樣臭幹臭罵不停修理你,直到你清醒、正常,畜生.....││43.你應該有在聯絡其他同學,也知道我沒有抖出你的醜態,娘││砲兒,我會放送這些事,你再跟大家討拍,看大家會不會修││理。││44.你自己的就醫,我問你症狀、金額,自己都說不清楚,惡人││先告狀,來啊......畜生,低劣生物,還想像到我工作。││45.你自己還說,沒花到什麼錢,這種門診也領不到什麼,錄音││拿來啦......幹你娘的畜生。││46.我喜歡你讓同學看真面目,說保留、說人情、說不會告、其││實告,畜生,你只有這種栽贓本事。││47.畜生......││48.還牽拖到你家人,你病很嚴重......││49.不是要解約嗎......敢說出口又不敢做,不敢當,只會移花││接木亂栽贓亂吠亂咬。││50.這保險不該也不算有效,你應該買產險的畜牧或寵物險,這││就對了。││51.怎麼沒把你誣指栽贓我在前的訊息給警方,不敢哪?畜生。││52.診斷書收據,有跟你說當天沒有支出,不符給付,還嘰嘰歪││歪......你再畜生點,只會推托別人,你真是狗,怎麼叫怎││麼做。││53.你這樣造謠誣指移花接木亂栽贓,所有通訊錄拿出來,你這││爛貨的醜陋無恥,原形畢露的惡性。││54.你有精神或心理等身心方面的就醫紀錄嗎?建議快去找醫生││。││55.妳不敢啦......畜生。││56.誣賴誣告分不清,畜生不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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