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南地方法院112年度除字第58號民事判決

覺得這篇裁判書有幫助嗎?分享給需要的朋友:

裁判字號:臺灣臺南地方法院112年除字第58號民事判決

裁判日期:民國112年04月28日

裁判案由:除權判決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112年度除字第58號聲請人 盧惠珍 上列聲請人聲請除權判決事件,經本院判決如下:
主文附表所示之股票無效。
程序費用新臺幣1,000元由聲請人負擔。
事實本件聲請意旨略以:聲請人執有如附表所示股票,因遺失,前經聲請公示催告,並依本院111年度司催字第249號裁定聲請公告在本院網站,現申報權利期間已滿,無人申報權利及提出原股票,為此聲請宣告該股票無效。
理由
一、上開股票,業經本院以111年度司催字第249號公示催告,並經聲請人向本院聲請將該公示催告公告登載在本院網站,本院業於民國111年8月24日公告在案。
二、所定申報權利期間,已於112年2月24日屆滿,迄今無人申報權利,聲請人之聲請應予准許。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條第1項、第549條之1前段,判決如主文。
中華民國112年4月28日
民事第二庭法官彭振湘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判決不得上訴。
中華民國112年4月28日
書記官楊雅惠附表:
編號發行公司股票號碼張數股數1大亞電線電纜股份有限公司082-ND-0000000-0110002大亞電線電纜股份有限公司082-ND-0000000-0110003大亞電線電纜股份有限公司082-ND-0000000-0110004大亞電線電纜股份有限公司082-ND-0000000-0110005大亞電線電纜股份有限公司082-ND-0000000-0110006大亞電線電纜股份有限公司082-ND-0000000-0110007大亞電線電纜股份有限公司082-ND-0000000-0110008大亞電線電纜股份有限公司082-ND-0000000-0110009大亞電線電纜股份有限公司082-ND-0000000-01100010大亞電線電纜股份有限公司082-ND-0000000-01100011大亞電線電纜股份有限公司082-ND-0000000-01100012大亞電線電纜股份有限公司082-ND-0000000-01100013大亞電線電纜股份有限公司082-ND-0000000-01100014大亞電線電纜股份有限公司082-ND-0000000-01100015大亞電線電纜股份有限公司082-ND-0000000-01100016大亞電線電纜股份有限公司082-ND-0000000-01100017大亞電線電纜股份有限公司082-ND-0000000-01100018大亞電線電纜股份有限公司082-NX-0000000-01481

歷審裁判

  • 本件無歷審裁判

評分

請為此裁判書評分,您的評價有助於改善我們的服務品質。

0 / 5 尚未評分
平均評分 -
評分人數 0
5星
0
4星
0
3星
0
2星
0
1星
0

問題反饋

發現網頁有問題?請告訴我們,幫助我們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