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03年度訴字第86號民事裁定

裁判字號: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03年訴字第86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3年06月17日

裁判案由:分割共有物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03年度訴字第86號上訴人 倪玉婷 被上訴人 吳文斌 上列當事人間分割共有物事件,上訴人提起上訴到院。查本件訴訟標的金額為新台幣2,052,034元,應徵第二審裁判費新台幣32,091元,未據上訴人繳納,茲依民事訴訟法第442條第2項規定,限該上訴人於收受本裁定後5日內如數向本院繳納,逾期即駁回其上訴,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103年6月17日
民事第三庭法官劉以全
法官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本裁定不得抗告中華民國103年6月17日
書記官李略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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