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屏東地方法院92年訴字第786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3年04月08日
裁判案由:偽造文書等
臺灣屏東地方法院刑事裁定九十二年度訴字第七八六號
公訴人臺灣屏東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被告甲○○右列被告因偽造文書等案件,前經終結辯論,茲因尚有應行調查之處,應再開本件辯論,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九十三年四月八日右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裁定應於收受高等法院高雄分院。
中華民國九十三年四月八日
裁判字號:臺灣屏東地方法院92年訴字第786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3年04月08日
裁判案由:偽造文書等
臺灣屏東地方法院刑事裁定九十二年度訴字第七八六號
公訴人臺灣屏東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被告甲○○右列被告因偽造文書等案件,前經終結辯論,茲因尚有應行調查之處,應再開本件辯論,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九十三年四月八日右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裁定應於收受高等法院高雄分院。
中華民國九十三年四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