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中地方法院93年度訴字第459號民事裁定

覺得這篇裁判書有幫助嗎?分享給需要的朋友:

裁判字號:臺灣臺中地方法院93年訴字第459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3年03月25日

裁判案由:分配表異議之訴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九十三年度訴字第四五九號
原告臺中市稅捐稽徵處法定代理人丙○○訴訟代理人乙○○
甲○○丁○○被告臺中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右當事人間請求分配表異議之訴事件,本院裁定如左:
主文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民國九十二年四月二十一日上午九時五十分,在本院第二十四法庭行言詞辯論。
中華民國九十三年三月二十五日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第三庭~B法官許石慶右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中華民國九十三年三月二十五日~B法院書記官

評分

請為此裁判書評分,您的評價有助於改善我們的服務品質。

0 / 5 尚未評分
平均評分 -
評分人數 0
5星
0
4星
0
3星
0
2星
0
1星
0

問題反饋

發現網頁有問題?請告訴我們,幫助我們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