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113年附民字第228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13年12月30日
裁判案由:損害賠償
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定113年度附民字第228號原告 許睿宏 (原名: 許廷達 )被告 楊添財 上列被告因本院112年度金上訴字第2744、2755號加重詐欺等案件,經原告提起請求損害賠償之附帶民事訴訟。查其內容繁雜,非經長久之時日不能終結其審判,應依刑事訴訟法第504條第1項前段,將本件刑事附帶民事訴訟移送本院民事庭,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113年12月30日
刑事第十庭審判長法官簡源希
法官楊文廣法官楊陵萍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不得抗告。
書記官陳三軫中華民國113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