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南地方法院91年度訴字第1808號民事裁定

裁判字號:臺灣臺南地方法院91年訴字第1808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1年09月05日

裁判案由:清償借款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九十一年度訴字第一八○八號
原告世華聯合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丙○○訴訟代理人乙○○兼法定代理人甲○○被告丁○○右當事人間請求清償借款事件,本院裁定如左:
主文本件應再開準備程序,並指定民國九十一年九月十六日上午九時,在本院第十八法庭為準備程序期日。
中華民國九十一年九月五日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民事第二庭~B法官李銘洲右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中華民國九十一年九月五日~B法院書記官歐貞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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