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04年司促字第32736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4年11月13日
裁判案由:支付命令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04年度司促字第32736號債權人 寶格曼 經典美研館上債權人聲請對於債務人 杜氏 雅發支付命令,本院裁定如下:
一、債權人應於本裁定送達後5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駁回其聲請:
㈠確認債權人之組織型態為獨資或合夥,及其法定代理人,併請提出釋明資料。
㈡確認請求利息之利率(若無約定利率,民法之法定利率為年息百分之五)。
㈢確認利息起算是為何日(係支付命令送達翌日或其他特定日期,如係其他特定日期,併請敘明理由)。
二、特此裁定。中華民國104年11月13日
民事庭司法事務官許雅萍
一、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二、本件裁定,不得聲明不服。
三、嗣後遞狀均請註明案號、股別。中華民國104年11月13日
書記官施玉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