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0年聲字第2035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0年07月25日
裁判案由:聲請定其應執行刑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刑事裁定100年度聲字第2035號聲請人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受刑人林文達上列聲請人因受刑人數罪併罰有二裁判以上,聲請定其應執行之刑(100年度執聲字第1196號、100年度執字第3370號),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林文達犯如附表所示伍罪所處之刑,應執行拘役壹佰貳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台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理由
一、聲請意旨略以:受刑人因犯妨害自由案件,先後經法院判決確定如附表,應依刑法第53條及第51條第6款,定其應執行之刑,並諭知易科罰金標準,爰依刑事訴訟法第477條第1項聲請裁定等語。
二、按數罪併罰,有二裁判以上者,依刑法第51條規定,定其應執行刑,刑法第53條定有明文。經查,受刑人林文達前犯如附表所示之恐嚇危害安全、強制等5罪,經臺灣桃園地方法院以及本院分別判處如附表所示之刑;其中附表編號2至5之罪,並經本院以98年度易字第2448號判決應執行拘役110日,如易科罰金以新台幣1千元折算1日,均經分別確定在案,有各該裁判書及受刑人之臺灣高等法院被告前案紀錄表在卷可稽。茲檢察官聲請定其應執行之刑,本院審核認聲請為正當,應定其應執行之刑如主文所示,並諭知易科罰金之折算標準。
三、依刑事訴訟法第477條第1項,刑法第53條、第51條第6款、第41條第1項前段,裁定如主文。
中華民國100年7月25日
刑事第十六庭法官陳蒨儀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裁定,應於裁定送達後5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應附繕本)。
書記官呂慧娟中華民國100年7月25日附表:
┌─────┬───────┬───────┬───────┬───────┬───────┐│編號│1.│2.│3.│4.│5.│├─────┼───────┼───────┼───────┼───────┼───────┤│罪名│恐嚇危害安全│恐嚇危害安全│強制│恐嚇危害安全│恐嚇危害安全│├─────┼───────┼───────┼───────┼───────┼───────┤│宣告刑│拘役50日,如易│拘役30日,如易│拘役30日,如易│拘役30日,如易│拘役30日,如易│││科罰金,以新台│科罰金,以新台│科罰金,以新台│科罰金,以新台│科罰金,以新台│││幣1千元折算1日│幣1千元折算1日│幣1千元折算1日│幣1千元折算1日│幣1千元折算1日│├─────┼───────┼───────┼───────┼───────┼───────┤│犯罪日期│97年8月1日│97年9月30日│97年9月30日│97年10月15日│97年10月15日│├──┬──┼───────┼───────┼───────┼───────┼───────┤│偵查│機關│臺灣桃園地方法│臺灣臺北地方法│臺灣臺北地方法│臺灣臺北地方法│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檢察署│院檢察署│院檢察署│院檢察署│院檢察署││年度├──┼───────┼───────┼───────┼───────┼───────┤││案號│97年度偵字第│97年度偵字第│97年度偵字第│97年度偵字第│97年度偵字第││案號││17584號│23589號│23589號│23589號│23589號│├──┼──┼───────┼───────┼───────┼───────┼───────┤│最後│法院│臺灣桃園地方法│臺灣臺北地方法│臺灣臺北地方法│臺灣臺北地方法│臺灣臺北地方法││││院│院│院│院│院││├──┼───────┼───────┼───────┼───────┼───────┤│事實│案號│98年度簡上字第│98年度易字第│98年度易字第│98年度易字第│98年度易字第││││288號│2448號│2448號│2448號│2448號││審├──┼───────┼───────┼───────┼───────┼───────┤││判決│98年12月2日│100年4月22日│100年4月22日│100年4月22日│100年4月22日│││日期││││││├──┼──┼───────┼───────┼───────┼───────┼───────┤│確定│法院│臺灣桃園地方法│臺灣臺北地方法│臺灣臺北地方法│臺灣臺北地方法│臺灣臺北地方法││││院│院│院│院│院││├──┼───────┼───────┼───────┼───────┼───────┤││案號│98年度簡上字第│98年度易字第│98年度易字第│98年度易字第│98年度易字第││判決││288號│2448號│2448號│2448號│2448號││├──┼───────┼───────┼───────┼───────┼───────┤││確定│98年12月2日│100年5月16日│100年5月16日│100年5月16日│100年5月16日│││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