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0年司催字第2002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0年07月25日
裁判案由:公示催告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00年度司催字第2002號聲請人 李惠珠 上列聲請人因遺失證券事件,聲請公示催告,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一、准對於持有附表所載股票之人為公示催告。
二、聲請人應於二十日內將本公示催告登載公報、新聞紙或其他相類之傳播工具一日。
三、持有該證券之人,應於本公示催告最後登載公報、新聞紙或其他相類之傳播工具之日起三個月內,向本院申報其權利並提出該證券。
四、如不為申報及提出證券,本院將宣告該證券為無效。中華民國100年7月25日
民事庭司法事務官林嘉怡┌────────────────────────────────────┐│附表:100年度司催字第2002號│├──┬───────────────┬────────┬──┬──┬──┤│編號│發行公司│股票號碼│種類│張數│股數│├──┼───────────────┼────────┼──┼──┼──┤│001│玉山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085NX0000000-0│股票│1│350│├──┼───────────────┼────────┼──┼──┼──┤│002│統一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081ND-0000000-0│股票│1│1000│├──┼───────────────┼────────┼──┼──┼──┤│003│統一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081ND-0000000-0│股票│1│1000│├──┼───────────────┼────────┼──┼──┼──┤│004│統一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081ND-0000000-0│股票│1│1000│├──┼───────────────┼────────┼──┼──┼──┤│005│統一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081ND-0000000-0│股票│1│1000│├──┼───────────────┼────────┼──┼──┼──┤│006│統一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081ND-0000000-0│股票│1│1000│├──┼───────────────┼────────┼──┼──┼──┤│007│統一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081ND-0000000-0│股票│1│1000│├──┼───────────────┼────────┼──┼──┼──┤│008│統一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081ND-0000000-0│股票│1│1000│├──┼───────────────┼────────┼──┼──┼──┤│009│統一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081ND-0000000-0│股票│1│1000│├──┼───────────────┼────────┼──┼──┼──┤│010│統一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081ND-0000000-0│股票│1│1000│├──┼───────────────┼────────┼──┼──┼──┤│011│統一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081ND-0000000-0│股票│1│1000│├──┼───────────────┼────────┼──┼──┼──┤│012│統一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081ND-0000000-0│股票│1│1000│├──┼───────────────┼────────┼──┼──┼──┤│013│統一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081ND-0000000-0│股票│1│1000│├──┼───────────────┼────────┼──┼──┼──┤│014│統一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081ND-0000000-0│股票│1│1000│├──┼───────────────┼────────┼──┼──┼──┤│015│統一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081ND-0000000-0│股票│1│1000│├──┼───────────────┼────────┼──┼──┼──┤│016│統一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081ND-0000000-0│股票│1│1000│├──┼───────────────┼────────┼──┼──┼──┤│017│宏碁股份有限公司(原名宏碁電腦│83-NX-00000000│股票│1│778│││股份有限公司)│││││├──┼───────────────┼────────┼──┼──┼──┤│018│宏碁股份有限公司(原名宏碁電腦│84-NX-00000000│股票│1│395│││股份有限公司)│││││├──┼───────────────┼────────┼──┼──┼──┤│019│宏碁股份有限公司(原名宏碁電腦│83-NX-00000000│股票│1│77│││股份有限公司)│││││├──┼───────────────┼────────┼──┼──┼──┤│020│宏碁股份有限公司(原名宏碁電腦│83-NX-00000000│股票│1│49│││股份有限公司)│││││├──┼───────────────┼────────┼──┼──┼──┤│021│宏碁股份有限公司(原名宏碁電腦│83-NX-00000000│股票│1│38│││股份有限公司)│││││├──┼───────────────┼────────┼──┼──┼──┤│022│宏碁股份有限公司(原名宏碁電腦│85-NX-00000000│股票│1│534│││股份有限公司)│││││└──┴───────────────┴────────┴──┴──┴──┘附記:一、公示催告全文請先核對無誤後,於20日內將公示催告
全文刊登新聞紙1日-附記部分不必刊登(登報後,請自行核對所登內容有無錯誤)。
二、有關刊登事宜,悉由聲請人自行選報刊登,本院並未委託他人代為辦理,請勿受騙。
★★三、未依規定刊載報紙者,視為撤回公示催告之聲請。
四、請於申報權利期間屆滿翌日起算3個月內,自行持本公示催告及報紙具狀向本院聲請除權判決。
★★五、限登全國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