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高等法院103年度上易字第1057號民事裁定

裁判字號:臺灣高等法院103年上易字第1057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4年06月18日

裁判案由:遷讓房屋等


臺灣高等法院民事裁定103年度上易字第1057號上訴人 黃媺雲 訴訟代理人 謝心味 律師被上訴人祭祀公業 許讚公 法定代理人 許勝發 訴訟代理人 黃帥升 律師
陳誌泓 律師 翁乙仙 律師上當事人間遷讓房屋等事件,應命再開言詞辯論。
中華民國104年6月18日
民事第七庭
審判長法官李媛媛
法官汪智陽法官陳心婷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104年6月18日
書記官陳珮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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