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店簡易庭97年度店簡字第937號民事宣示筆錄

覺得這篇裁判書有幫助嗎?分享給需要的朋友:

宣  示  判  決  筆  錄
原   告 中國信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丁○○
訴訟代理人 甲○○
      乙○○
被   告 丙○○原名 賴雅惠
上列當事人間97年度店簡字第937號請求清償債務事件於中華民
國97年6月30日下午4時在本院新店簡易庭第一法庭公開宣示判決
,出席職員如下︰
朗讀案由兩造均未到。
法官朗讀主文宣示判決,並諭知將判決主文、所裁判之訴訟標的
及其理由要領,記載於後︰
主  文
被告應給付原告新臺幣壹拾捌萬參仟壹佰伍拾壹元及如附表所示
之利息、違約金。
訴訟費用新臺幣壹仟玖佰玖拾元由被告負擔。
本判決得假執行。
訴訟標的及理由要領
一、被告經合法通知,未於言詞辯論期日到場,核無民事訴訟法
第386條所列各款情形,爰依原告之聲請,由其一造辯論而
為判決。
二、原告起訴主張:
㈠、被告於民國92年8月25日與原告訂立信用卡使用契約,並
請領信用卡使用,依約被告得於特約商店記帳消費或預借
現金,除預借現金應按借款金額百分之2.5再加新臺幣(
下同)150元計收手續費外,並應於當期繳款截止日前向
原告繳付最低繳款金額,剩餘款項得延後付款,並按年息
百分之20計付循環利息,如未於繳款截止日前依約清償,
即喪失期限利益,應按上開利率計付遲延利息;詎被告請
領前開信用卡後使用迄今,尚欠消費款本金129,979元及
截算至94年2月23日止之利息,總計133,151元迄未清償,
其債務已視為全部到期,爰依兩造間信用卡消費契約關係
,請求被告給付如附表編號1所示之金額等語。
㈡、被告另於92年3月27日向原告申請現金卡並簽立綜合約定
書,約定最高訂約額度為50,000元,借款期間自92年3月
27日起至93年3月27日止為期一年,屆期時,如雙方未為
反對之意思表示,得以同一內容繼續延長一年,不另換約
,其後每年屆期時亦同,利息按年息百分之18.25計算,
每動用一筆借款,除須繳納100元之提領費外,於每月27
日結息1次,惟如未依約繳款時,借款視為全部到期,除
應按上開利率計付遲延利息外,按年息百分之1.75計付違
約金;詎被告於前開額度內陸續動用貸款迄今,尚欠貸款
本金50,000元迄未清償,其債務已視為全部到期,爰依兩
造間現金卡消費契約關係,請求被告給付如附表編號2所
示之金額等語。
三、原告主張之上揭事實,業據其提出與所述相符之信用卡申請
書暨約定條款、現金卡申請書暨授信增補契約書、帳戶歷史
交易查詢、帳單、歷史帳單彙總查詢、客戶消費明細表及計
算式等件為證;而被告已於相當時期受合法通知,既未於言
詞辯論期日到場,復未提出任何書狀以供本院審酌,依民事
訴訟法第280條第3項前段準用第1項前段規定,視同自認原
告之主張,自堪信原告之主張為真正。
四、從而,原告依現金卡消費及信用卡消費契約關係,訴請被告
清償如主文所示,為有理由,應予准許。
五、本件係就民事訴訟法第427條第1項訴訟適用簡易程序所為被
告敗訴之判決,爰依同法第436條第2項適用第389條第1項第
3款規定,依職權宣告假執行。
六、本件訴訟費用額,依後附計算書確定如主文所示金額。
中  華  民  國  97  年  6  月  30  日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新店簡易庭
法院書記官林寶春
法官沈佳宜
上筆錄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如對本判決上訴,須於判決送達後20日內向本庭(臺北縣新店市
○○路○段○○○號)提出上訴狀(須按他造當事人之人數附繕本)

中  華  民  國  97  年  6  月  30  日
法院書記官林寶春
附表(幣別:新臺幣)
┌──┬─────┬─────┬──────────┬───────────────┐
│編號│請求金額│計息本金│利息之起迄期間及利率│違約金之起迄期間及利率│
├──┼─────┼─────┼─────┬────┼─────────┬─────┤
│1│133,151元│129,979元│自民國94年│按年息百│││
││││2月24日起│分之20│││
││││至清償日止││││
├──┼─────┼─────┼─────┼────┼─────────┼─────┤
│2│50,000元││自民國94年│按年息百│自民國94年4月3日起│按年息百分│
││││3月2日起至│分之18.2│至清償日止│之1.75│
││││清償日止│5│││
└──┴─────┴─────┴─────┴────┴─────────┴─────┘
訴訟費用計算書
項目金額(新臺幣)
第一審裁判費1,990元
合計1,990元

評分

請為此裁判書評分,您的評價有助於改善我們的服務品質。

0 / 5 尚未評分
平均評分 -
評分人數 0
5星
0
4星
0
3星
0
2星
0
1星
0

問題反饋

發現網頁有問題?請告訴我們,幫助我們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