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宜蘭地方法院98年附民字第58號刑事其他文書
裁判日期:民國98年09月08日
裁判案由:請求損害賠償
原告乙○○
被告甲○○上列當事人間98年度附民字第58號就本院98年訴字第185號被告丙○○等搶奪一案刑事附帶民事訴訟事件,於中華民國98年9月8日下午4時40分,在本院刑事第五法庭公開審判時,試行和解成立。茲記其大要下:
一、出席人員:法官張育彰書記官陳靜宜通譯曾惠貞
二、到庭和解關係人:原告乙○○民國00年00月00日生被告甲○○男23歲(民國00年00月00日生)
身分證統一編號:Z000000000號住臺北縣土城市○○路○段○○○號2樓
三、和解成立內容:⑴被告甲○○應於民國98年9月24日給付原告新台幣(下同)20,000元。
⑵原告其餘請求權均拋棄。
⑶訴訟費用各自負擔。
四、上開筆錄當庭交關係人閱覽/朗讀並無異議後簽押中華民國98年9月8日
臺灣宜蘭地方法院刑事庭
書記官陳靜宜法官張育彰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書記官陳靜宜中華民國98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