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臺中地方法院92年訴緝字第456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3年12月31日
裁判案由:偽造文書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刑事裁定九十二年度訴緝字第四五六號
公訴人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被告甲○○右列被告因偽造文書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業經辯論終結,茲查本案尚有應行調查之處,爰命再開辯論,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九十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法官莊深淵右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九十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裁判字號:臺灣臺中地方法院92年訴緝字第456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3年12月31日
裁判案由:偽造文書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刑事裁定九十二年度訴緝字第四五六號
公訴人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被告甲○○右列被告因偽造文書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業經辯論終結,茲查本案尚有應行調查之處,爰命再開辯論,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九十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法官莊深淵右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九十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