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雲林地方法院110年度聲字第1095號刑事裁定

裁判字號:臺灣雲林地方法院110年聲字第1095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11年01月24日

裁判案由:聲請定其應執行刑


臺灣雲林地方法院刑事裁定110年度聲字第1095號聲請人臺灣雲林地方檢察署檢察官受刑人謝仁豪上列聲請人因受刑人數罪併罰有二裁判以上,聲請定其應執行之刑(110年度執字第2829號),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謝仁豪所犯如附表所示之罪刑,應執行有期徒刑參年。
理由
一、聲請意旨略以:受刑人謝仁豪因犯詐欺等案件,先後經判決確定(如附表),符合數罪併罰之要件,應依刑法第53條及第51條第5款之規定,聲請定其應執行之刑,爰依刑事訴訟法第477條第1項規定聲請裁定等語。
二、裁判確定前犯數罪者,併合處罰之;又數罪併罰有二裁判以上者,依刑法第51條之規定,定其應執行之刑,同法第50條前段、第53條分別定有明文。再數罪併罰,分別宣告其罪之刑,如宣告多數有期徒刑者,於各刑中之最長期以上,各刑合併之刑期以下,定其刑期。但不得逾30年,刑法第51條第5款亦定有明文。另法律上屬於自由裁量之事項,有其外部性界限及內部性界限,並非概無拘束。依據法律之具體規定,法院應在其範圍選擇為適當之裁判者,為外部性界限;而法院為裁判時,應考量法律之目的,及法律秩序之理念所在者,為內部性界限。法院為裁判時,二者均不得有所踰越。在數罪併罰,有二裁判以上,定其應執行之刑時,固屬於法院自由裁量之事項,然仍應受前揭外部性界限及內部性界限之拘束(最高法院93年度台非字第192號判決意旨參照)。
三、經查:㈠受刑人因犯如附表各編號所示之罪,先後經臺灣高等法院臺
中分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及本院判處如附表各編號所示之刑,其中①附表編號1至6之刑,經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10年度聲字第2589號裁定應執行有期徒刑2年;②編號7至11之刑,經本院110年度訴字第286號判決應執行有期徒刑1年9月,且上開判決、裁定均已確定等情,有卷附之各該判決書、裁定書、臺灣高等法院被告前案紀錄表可佐,是聲請人以本院為最後事實審法院向本院聲請定其應執行之刑,核屬正當,應予准許。依上開最高法院裁判意旨,本院應受裁量權內部界限及外部界限之拘束,即不得逾越上開各法院所定執行刑及其他併罰罪刑合計之範圍。
㈡爰審酌我國近年來詐欺集團猖獗,除造成遭詐騙之被害人受
有財物損失,更嚴重影響社會安定秩序,而受刑人加入詐欺集團參與詐欺、洗錢等分工,擔任領取包裹工作,遭各法院判處罪刑達11件,使多名被害人遭受財產損失,所犯均為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復使不法份子得以隱匿真實身分及犯罪所得之去向,助長犯罪,危害社會秩序,應予非難,本院也考量被告大多坦承犯行,係參與同一詐欺集團,所犯各罪罪質相同,犯罪時間相近(都集中在民國108年7月至8月間),衡量受刑人書面意見略以:會努力工作補償被害人等一切情狀,定其應執行刑如主文所示。
四、依刑事訴訟法第477條第1項,刑法第53條、第51條第5款,裁定如主文。
中華民國111年1月24日
刑事第五庭法官張恂嘉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裁定,應於裁定送達後5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須附繕本)。
書記官洪青霜中華民國111年1月24日附表:受刑人謝仁豪定應執行刑案件一覽表編號123罪名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宣告刑有期徒刑1年3月有期徒刑1年3月有期徒刑1年3月犯罪日期108年7月7日108年7月10日108年8月2日偵查(自訴)機關年度案號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108年度偵字第20035、22353號等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108年度偵字第20035、22353號等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108年度偵字第20035、22353號等最後事實審法院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案號109年度上訴字第1873號、第1880號109年度上訴字第1873號、第1880號109年度上訴字第1873號、第1880號判決日期109年9月23日109年9月23日109年9月23日確定判決法院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案號109年度上訴字第1873號、第1880號109年度上訴字第1873號、第1880號109年度上訴字第1873號、第1880號判決確定日期109年11月2日109年11月2日109年11月2日是否為得易科罰金之案件否否否備註⒈編號1至5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08年度訴字第2166號、第3062號定應執行有期徒刑1年6月,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109年度上訴字第1873號、第1880號上訴駁回確定。⒉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110年度執緝字第504號。⒊編號1至6經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10年度聲字第2589號定應執行有期徒刑2年。編號456罪名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宣告刑有期徒刑1年3月有期徒刑1年3月有期徒刑1年犯罪日期108年8月2日108年8月3日108年7月10日偵查(自訴)機關年度案號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108年度偵字第20035、22353號等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108年度偵字第20035、22353號等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109年度偵字第10681號、第27633號、第29140號最後事實審法院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案號109年度上訴字第1873號、第1880號109年度上訴字第1873號、第1880號110年度金訴字第47號判決日期109年9月23日109年9月23日110年4月13日確定判決法院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案號109年度上訴字第1873號、第1880號109年度上訴字第1873號、第1880號110年度金訴字第47號判決確定日期109年11月2日109年11月2日110年5月11日是否為得易科罰金之案件否否否備註編號1至5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08年度訴字第2166號、第3062號定應執行有期徒刑1年6月,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109年度上訴字第1873號、第1880號上訴駁回確定。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110年度執緝字第504號。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110年度執字第7841號。編號1至6經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10年度聲字第2589號定應執行有期徒刑2年。編號789罪名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宣告刑有期徒刑1年1月有期徒刑1年1月有期徒刑1年1月犯罪日期108年7月13日108年7月13日108年7月13日偵查(自訴)機關年度案號臺灣雲林地方檢察署109年度偵字第5397號臺灣雲林地方檢察署109年度偵字第5397號臺灣雲林地方檢察署109年度偵字第5397號最後事實審法院臺灣雲林地方法院臺灣雲林地方法院臺灣雲林地方法院案號110年度訴字第286號110年度訴字第286號110年度訴字第286號判決日期110年9月30日110年9月30日110年9月30日確定判決法院臺灣雲林地方法院臺灣雲林地方法院臺灣雲林地方法院案號110年度訴字第286號110年度訴字第286號110年度訴字第286號判決確定日期110年10月26日110年10月26日110年10月26日是否為得易科罰金之案件否否否備註⒈編號7至11經臺灣雲林地方法院110年度訴字第286號定應執行有期徒刑1年9月確定。⒉臺灣雲林地方檢察署110年度執字第2829號。編號1011(以下空白)罪名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宣告刑有期徒刑1年5月有期徒刑1年1月犯罪日期108年7月14日108年7月13日偵查(自訴)機關年度案號臺灣雲林地方檢察署109年度偵字第5397號臺灣雲林地方檢察署109年度偵字第5397號最後事實審法院臺灣雲林地方法院臺灣雲林地方法院案號110年度訴字第286號110年度訴字第286號判決日期110年9月30日110年9月30日確定判決法院臺灣雲林地方法院臺灣雲林地方法院案號110年度訴字第286號110年度訴字第286號判決確定日期110年10月26日110年10月26日是否為得易科罰金之案件否否備註⒈編號7至11經臺灣雲林地方法院110年度訴字第286號定應執行有期徒刑1年9月確定。⒉臺灣雲林地方檢察署110年度執字第2829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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