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南地方法院臺南簡易庭民事裁定
105年度南簡字第1176號
原 告 中華開發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吳春臺
訴訟代理人 陳依伶 律師
被 告 黃心麗
上列當事人間清償借款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105年11月15日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臺南簡易庭
法官張桂美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件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105年11月15日
書記官蘇冠杰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臺南簡易庭民事裁定
105年度南簡字第1176號
原 告 中華開發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吳春臺
訴訟代理人 陳依伶 律師
被 告 黃心麗
上列當事人間清償借款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105年11月15日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臺南簡易庭
法官張桂美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件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105年11月15日
書記官蘇冠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