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高等法院100年度聲字第46號刑事裁定

裁判字號:臺灣高等法院100年聲字第46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0年01月05日

裁判案由:聲請具保停止羈押


臺灣高等法院刑事裁定100年度聲字第46號
聲請人即被告 夏鳳英 上列被告因詐欺案件,聲請停止羈押,裁定如下:
主文夏鳳英提出新臺幣參萬元之保證金後,准予停止羈押。
理由被告夏鳳英因詐欺案件,經本院執行羈押,被告聲請停止羈押,經核符合規定,准予提出新台幣3萬元之保證金後停止羈押。爰依刑事訴訟法第110條第1項、第121條第1項,裁定如主文。
中華民國100年1月5日
刑事第六庭審判長法官邱同印
法官吳淑惠法官郭豫珍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不得抗告。
書記官陳采薇中華民國100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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