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 解 程 序 筆 錄
100年度斗小調字第29號
聲 請 人 新安 東京海上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台中分公司
法定代理人 許慶 為
代 理 人 曾賜源
相 對 人 顏志勇
代 理 人 劉世高
上列當事人間100年度斗小調字第29號損害賠償事件於中華民國1
00年6月29日下午2時30分在本院民事調解室調解爭議,出席人
員如下:
法 官 陳正禧
書 記 官 呂雅惠
調解委員 張淑靜
通 譯 蕭惠萍
點呼調解事件後,到庭調解關係人如下:
聲 請 人 新安東京海上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台中分公
司
代 理 人 曾賜源 到
相 對 人 顏志勇
代 理 人 劉世高 到
調解委員:勸諭兩造讓步。
當事人間調解成立,其內容如下:
一、相對人願給付聲請人新台幣(下同)22,000元整。
二、給付方式:相對人於民國100年7月29日前給付上開數額給聲
請人。
三、聲請人其餘請求拋棄。
四、聲請程序費用各自負擔。
以上筆錄所載調解成立條款經依聲請交關係人閱覽並無異議後簽
名。
聲請人代理人 曾賜源
相對人代理人 劉世高
調解委員 張淑靜
中 華 民 國 100 年 6 月 29 日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北斗簡易庭
書記官 呂雅惠
法 官 陳正禧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中 華 民 國 100 年 6 月 30 日
書記官 呂雅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