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嘉義地方法院106年度聲字第166號刑事裁定

覺得這篇裁判書有幫助嗎?分享給需要的朋友:

裁判字號:臺灣嘉義地方法院106年聲字第166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6年02月14日

裁判案由:定應執行刑


臺灣嘉義地方法院刑事裁定106年度聲字第166號聲請人臺灣嘉義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受刑人謝孟蓓上列聲請人因受刑人數罪併罰有2裁判以上,聲請定其應執行之刑(105年度執字第4776號),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謝孟蓓所犯如附表所示各罪,所處如附表所載之有期徒刑,應執行有期徒刑貳年玖月。
理由
一、聲請意旨略以:受刑人謝孟蓓因13次犯詐欺案件,先後經法院判決確定如附表,應依刑法第53條及第51條第5款,定其應執行之刑,爰依刑事訴訟法第477條第1項聲請裁定等語。
二、按裁判確定前犯數罪者,併合處罰之,但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在此限:一、得易科罰金之罪與不得易科罰金之罪;二、得易科罰金之罪與不得易服社會勞動之罪;三、得易服社會勞動之罪與不得易科罰金之罪;四、得易服社會勞動之罪與不得易服社會勞動之罪;前項但書情形,受刑人請求檢察官聲請定應執行刑者,依第51條規定定之。次按數罪併罰,有二裁判以上者,依刑法第51條規定,定其應執行刑,刑法第50條、第53條分別定有明文。又因數罪併罰中之一罪,依刑法規定得易科罰金,若因與不得易科之他罪併合處罰結果而不得易科罰金時,原可易科部分所處之刑,自亦無庸為易科折算標準之記載,司法院大法官議決釋字第144號可資參照。
三、經查,受刑人謝孟蓓前犯如附表所示各罪,經本院104年度易字第168號判決,上訴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後經該院以105年度上易字第507號駁回上訴,判處如附表所示之刑,已確定在案,有各該刑事判決書、起訴書及臺灣高等法院被告前案紀錄表等在卷可稽;且受刑人所犯上開各罪,有刑法第50條第1項但書第1款之情形,並經受刑人請求檢察官向法院聲請合併定應執行刑等情,有聲請合數罪併罰刑事狀在卷可憑。從而,檢察官聲請定其應執行之有期徒刑,本院審核認聲請為正當,應定其應執行之有期徒刑如主文所示。又受刑人所犯如附表編號1至9之罪所處之刑,雖得易科罰金,惟經與附表編號10至13之罪所處不得易科罰金之刑,定其應執行刑後,依前揭說明,已不得易科罰金,自無庸諭知易科罰金折算標準,附予敍明。
四、爰依刑事訴訟法第477條第1項、刑法第50條第1項但書第
1款、第2項、第53條、第51條第5款,裁定如主文。中華民國106年2月14日
刑事第一庭法官李秋瑩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裁定,應於送達後5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
中華民國106年2月14日
書記官江淑萍附表:
┌────────┬──────────┬──────────┬──────────┬──────────┐│編號│1│2│3│4│├────────┼──────────┼──────────┼──────────┼──────────┤│罪名│詐欺│詐欺│詐欺│詐欺│├────────┼──────────┼──────────┼──────────┼──────────┤│宣告刑│有期徒刑2月│有期徒刑2月│有期徒刑3月│有期徒刑3月│├────────┼──────────┼──────────┼──────────┼──────────┤│犯罪日期│102年12月9日某時│102年12月9日某時│102年11月5日上午11時│102年12月6日上午11時│││││許│31分許│├────────┼──────────┼──────────┼──────────┼──────────┤│偵查(自訴)機關│嘉義地檢102年度偵字│嘉義地檢102年度偵字│嘉義地檢102年度偵字│嘉義地檢102年度偵字││年度案號│第8302號│第8302號│第8302號│第8302號│││││││├───┬────┼──────────┼──────────┼──────────┼──────────┤││法院│嘉義地院│嘉義地院│嘉義地院│嘉義地院││最後├────┼──────────┼──────────┼──────────┼──────────┤│事實審│案號│104年度易字第168號│104年度易字第168號│104年度易字第168號│104年度易字第168號││├────┼──────────┼──────────┼──────────┼──────────┤││判決日期│105年5月20日│105年5月20日│105年5月20日│105年5月20日│├───┼────┼──────────┼──────────┼──────────┼──────────┤││法院│南高分院│南高分院│南高分院│南高分院││確定├────┼──────────┼──────────┼──────────┼──────────┤│判決│案號│105年度上易字第507號│105年度上易字第507號│105年度上易字第507號│105年度上易字第507號││├────┼──────────┼──────────┼──────────┼──────────┤││判決│105年9月1日│105年9月1日│105年9月1日│105年9月1日│││確定日期│││││└───┴────┴──────────┴──────────┴──────────┴──────────┘┌────────┬──────────┬──────────┬──────────┬──────────┐│編號│5│6│7│8│├────────┼──────────┼──────────┼──────────┼──────────┤│罪名│詐欺│詐欺│詐欺│詐欺│├────────┼──────────┼──────────┼──────────┼──────────┤│宣告刑│有期徒刑4月│有期徒刑4月│有期徒刑5月│有期徒刑6月│├────────┼──────────┼──────────┼──────────┼──────────┤│犯罪日期│102年4月16日上午11時│102年12月3日上午8時│102年10月9日上午11時│102年7月2日上午9時40│││許│許至下午1時30分許│許│分許│├────────┼──────────┼──────────┼──────────┼──────────┤│偵查(自訴)機關│嘉義地檢102年度偵字│嘉義地檢102年度偵字│嘉義地檢102年度偵字│嘉義地檢102年度偵字││年度案號│第8302號│第8302號│第8302號│第8302號│││││││├───┬────┼──────────┼──────────┼──────────┼──────────┤││法院│嘉義地院│嘉義地院│嘉義地院│嘉義地院││最後├────┼──────────┼──────────┼──────────┼──────────┤│事實審│案號│104年度易字第168號│104年度易字第168號│104年度易字第168號│104年度易字第168號││├────┼──────────┼──────────┼──────────┼──────────┤││判決日期│105年5月20日│105年5月20日│105年5月20日│105年5月20日│├───┼────┼──────────┼──────────┼──────────┼──────────┤││法院│南高分院│南高分院│南高分院│南高分院││確定├────┼──────────┼──────────┼──────────┼──────────┤│判決│案號│105年度上易字第507號│105年度上易字第507號│105年度上易字第507號│105年度上易字第507號││├────┼──────────┼──────────┼──────────┼──────────┤││判決│105年9月1日│105年9月1日│105年9月1日│105年9月1日│││確定日期│││││└───┴────┴──────────┴──────────┴──────────┴──────────┘┌────────┬──────────┬──────────┬──────────┬──────────┬───────────┐│編號│9│10│11│12│13│├────────┼──────────┼──────────┼──────────┼──────────┼───────────┤│罪名│詐欺│詐欺│詐欺│詐欺│詐欺│├────────┼──────────┼──────────┼──────────┼──────────┼───────────┤│宣告刑│有期徒刑6月│有期徒刑7月│有期徒刑8月│有期徒刑8月│有期徒刑10月│├────────┼──────────┼──────────┼──────────┼──────────┼───────────┤│犯罪日期│102年11月16日下午4時│102年12月5日下午3時│102年5月22日下午2時│102年12月2日上午8時│102年4月19日上午10時至│││許│20分許│許││下午2時許│├────────┼──────────┼──────────┼──────────┼──────────┼───────────┤│偵查(自訴)機關│嘉義地檢102年度偵字│嘉義地檢102年度偵字│嘉義地檢102年度偵字│嘉義地檢102年度偵字│嘉義地檢102年度偵字││年度案號│第8302號│第8302號│第8302號│第8302號│第8302號││││││││├───┬────┼──────────┼──────────┼──────────┼──────────┼───────────┤││法院│嘉義地院│嘉義地院│嘉義地院│嘉義地院│嘉義地院││最後├────┼──────────┼──────────┼──────────┼──────────┼───────────┤│事實審│案號│104年度易字第168號│104年度易字第168號│104年度易字第168號│104年度易字第168號│104年度易字第168號││├────┼──────────┼──────────┼──────────┼──────────┼───────────┤││判決日期│105年5月20日│105年5月20日│105年5月20日│105年5月20日│105年5月20日│├───┼────┼──────────┼──────────┼──────────┼──────────┼───────────┤││法院│南高分院│南高分院│南高分院│南高分院│南高分院││確定├────┼──────────┼──────────┼──────────┼──────────┼───────────┤│判決│案號│105年度上易字第507號│105年度上易字第507號│105年度上易字第507號│105年度上易字第507號│105年度上易字第507號││├────┼──────────┼──────────┼──────────┼──────────┼───────────┤││判決│105年9月1日│105年9月1日│105年9月1日│105年9月1日│105年9月1日│││確定日期││││││└───┴────┴──────────┴──────────┴──────────┴──────────┴───────────┘

歷審裁判

  • 本件無歷審裁判

評分

請為此裁判書評分,您的評價有助於改善我們的服務品質。

0 / 5 尚未評分
平均評分 -
評分人數 0
5星
0
4星
0
3星
0
2星
0
1星
0

問題反饋

發現網頁有問題?請告訴我們,幫助我們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