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士林地方法院90年重訴字第130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0年08月10日
裁判案由:塗銷登記等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九十年度重訴字第一三○號
原告大然建設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甲○○被告乙○○法定代理人丙○○右當事人間請求塗銷登記等事件,本院裁定如左:
主文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民國九十年九月十二日上午十時二十五分,在本院第五法庭行言詞辯論。
中華民國九十年八月十日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民事第三庭~B法官王怡雯右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中華民國九十年八月十四日~B法院書記官丁梅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