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高雄地方法院110年訴字第1269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11年05月02日
裁判案由:給付墊款等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10年度訴字第1269號上訴人即原告 邱羅火
上訴人與被上訴人和桐化學股份有限公司間請求給付代墊款等事件,上訴人對於民國111年3月30日本院第一審判決,提起第二審上訴。查本件上訴利益為新臺幣(下同)400萬元,應徵第二審裁判費60,900元,未據上訴人繳納,茲依民事訴訟法第442條第2項前段規定,限上訴人於本裁定送達後5日內,逕向本院如數補繳,逾期不繳,即駁回上訴,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111年5月2日
民事第二庭法官鄭瑋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111年5月2日
書記官李佩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