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新竹地方法院95年訴更字第8號刑事判決
裁判日期:民國96年03月30日
裁判案由:竊盜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刑事宣示協商判決筆錄95年度訴更字第8號公訴人臺灣新竹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被告申○○
號3樓指定辯護人本院公設辯護人丁○○上列被告因竊盜等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95年度偵字第2590號)及移送併案審理(95年度偵字第3742號)後,本院於民國95年6月20日以95年度訴字第429號判決,嗣經檢察官提起上訴,經臺灣高等法院於95年9月14日以95年度上訴字第2795號判決撤銷原判決,發回本院審理後,檢察官聲請本院改依協商程序而為判決,於96年3月30日下午4時在本院刑事第十法庭宣示判決,出席職員如下:
法官起立朗讀判決主文、犯罪事實要旨、處罰條文、附記事項及告以上訴限制、期間並提出上訴狀之法院,且諭知記載其內容:
一、主文:申○○連續意圖為自己不法之所有,以恐嚇使人將本人之物交付,累犯,處有期徒刑貳年。扣案之如附表三編號一至六所示之物,均沒收之。
二、犯罪事實要旨:
(一)申○○前於民國86年間因違反肅清煙毒條例等案件,經臺灣高等法院於86年9月17日以86年度上訴字第2879號判決判處應執行有期徒刑3年3月確定,並於90年7月25日縮短刑期執行完畢,又於92年間因贓物案件,經臺灣桃園地方法院以92年度易字第660號判決判處有期徒刑5月確定,甫於93年6月16日執行完畢。
(二)申○○基於意圖為自己不法所有之竊盜及恐嚇取財之概括犯意,自94年9月5日前之94年9月初某時起至95年3月8日止,在桃園縣○○鎮○○里○○路○○○巷(起訴書誤載為920巷)社區後山架設鳥網,以此方式捕捉不特定人所放飛之賽鴿,而連續竊取如附表1、2所示戌○○等56人所有之賽鴿,得手後將賽鴿置放在其位於新竹縣○○鄉○○村○○路○○巷○弄○號3樓住處頂樓鐵籠內,再於附表1、2所示恐嚇取財時間以其所有之門號0000000000號、0000000000號及0000000000號行動電話聯絡鴿主稱:如要鴿子回去,需依照指示匯款贖鴿等加害鴿主財產之恐嚇言詞,致如附表1、2被害人欄所示之鴿主因被竊之賽鴿價值遠高於贖款,若不應允交付贖款,恐無法取回賽鴿,而生高於贖款之損害,陷於不得不備款贖回賽鴿之境而心生畏懼,只得陸續於附表1、2所示匯款時間,將附表1、2內所列贖款金額依申○○指示,匯至新竹國際商業銀行環北分行,戶名申○○、帳號00000000000號之帳戶內。嗣於95年4月27日14時許,為警於其位在新竹縣○○鄉○○村○○路○○巷○弄○號3樓住處搜索查獲,並扣得如附表3所示之物,始悉上情。
三、扣案如附表3編號1至編號6所示之物,為被告所有供上開竊盜及恐嚇取財犯行所用之物等情,業據被告供述在卷,爰依刑法第38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宣告沒收之,至另扣案如附表3編號7所示之物非被告所有供犯本罪所用之物,爰不予以沒收,併此敘明。
四、處罰條文:刑法第320條第1項、同法第346條第1項。
五、協商判決除有刑事訴訟法第454條之4第1項第1款於本訊問程序終結前,被告撤銷協商合意或檢察官撤回協商聲請者;第2款被告協商之意思非出於自由意志者;第4款被告所犯之罪非第455條之2第1項所定得以協商判決者;第6款被告有其他較重之裁判上一罪之犯罪事實者;第7款法院認應諭知免刑或免訴、不受理者情形之一,及違反同條第2項「法院應於協商合意範圍內為判決;法院為協商判決所科之刑,以宣告緩刑或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罰金為限」之規定者外,檢察官與被告均不得上訴。
六、如有前項得上訴之情形,得自收受宣示判決筆錄送達之日起10日內,向本院提出上訴書狀,上訴於第二審法院。
中華民國96年3月30日
刑事第六庭書記官吳月華
審判長法官魏瑞紅以上筆錄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中華民國96年3月30日
書記官吳月華附錄本案論罪科刑法條:
刑法第320條第1項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而竊取他人之動產者,為竊盜罪,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500元以下罰金。
刑法第346條第1項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以恐嚇使人將本人或第三人之物交付者,處6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1千元以下罰金。
附表1:
┌──┬──────┬──────┬──────┬─────┬──────────┐│編號│被害人│恐嚇取財時間│匯款時間│贖款金額│匯款金融機構││││││(新臺幣)││├──┼──────┼──────┼──────┼─────┼──────────┤│1│戌○○│94年09月05日│94年09月05日│2,000元│彰化縣第六信用合作社││││上午│10時23分││和美分社│├──┼──────┼──────┼──────┼─────┼──────────┤│2│寅○○│94年09月05日│94年09月05日│2,002元│臺北國際商業銀行迴龍││││上午│11時07分││分行│├──┼──────┼──────┼──────┼─────┼──────────┤│3│戊○│94年09月05日│94年09月05日│2,004元│臺北國際商業銀行光復││││上午│11時21分││分行│├──┼──────┼──────┼──────┼─────┼──────────┤│4│甲○○│94年09月08日│94年09月08日│2,001元│板信商業銀行後埔分行││││上午│11時15分│││├──┼──────┼──────┼──────┼─────┼──────────┤│5│宇○○│94年09月12日│94年09月12日│6,600元│新竹縣竹東地區農會信││││12時至13時許│15時26分││用部二重分部│├──┼──────┼──────┼──────┼─────┼──────────┤│6│玄○○│94年11月07日│94年11月07日│1,820元│彰化縣第十信用合作社││││上午│12時58分││中華分社│├──┼──────┼──────┼──────┼─────┼──────────┤│7│丑○○│94年11月08日│94年11月08日│1,710元│彰化縣鹿港鎮農會信用││││中午│15時06分││部│├──┼──────┼──────┼──────┼─────┼──────────┤│8│黃○○│94年11月10日│94年11月10日│1,810元│彰化商業銀行潭子分行││││12時40分許│13時56分│││├──┼──────┼──────┼──────┼─────┼──────────┤│9│壬○○│94年11月10日│94年11月10日│2,010元│雲林縣斗六市農會信用││││中午│15時01分││部│├──┼──────┼──────┼──────┼─────┼──────────┤│10│庚○○即唐鎮│94年11月11日│94年11月11日│1,530元│彰化縣花壇鄉農會信用│││銘│13時39分許│14時50分││部│├──┼──────┼──────┼──────┼─────┼──────────┤│11│亥○○│94年11月11日│94年11月11日│5,410元│彰化縣第十信用合作社││││下午│15時04分││中華分社│├──┼──────┼──────┼──────┼─────┼──────────┤│12│酉○○│94年11月14日│94年11月14日│2,025元│彰化縣鹿港鎮農會信用││││上午│08時58分││部│├──┼──────┼──────┼──────┼─────┼──────────┤│13│午○○│94年11月14日│94年11月14日│6,020元│雲林縣褒忠鄉農會信用│││委託: 曾光毅 │上午│08時59分││部│├──┼──────┼──────┼──────┼─────┼──────────┤│14│B○○│94年11月14日│94年11月14日│2,036元│雲林縣元長鄉農會信用││││上午│09時10分││部│├──┼──────┼──────┼──────┼─────┼──────────┤│15│地○○│94年11月14日│94年11月14日│2,037元│臺中商業銀行大肚分行││││上午│09時29分│││├──┼──────┼──────┼──────┼─────┼──────────┤│16│天○○│94年11月14日│94年11月14日│4,011元│臺中第二信用合作社松││││上午│09時35分││林分行│├──┼──────┼──────┼──────┼─────┼──────────┤│17│子○○│94年11月14日│94年11月14日│5,410元│彰化縣第六信用合作社││││上午│09時40分││福興分社│├──┼──────┼──────┼──────┼─────┼──────────┤│18│未○○│94年11月14日│94年11月14日│4,037元│彰化商業銀行埔鹽分行││││上午│09時44分│││├──┼──────┼──────┼──────┼─────┼──────────┤│19│丙○○│94年11月14日│94年11月14日│2,038元│臺南區中小企業銀行崙││││上午│10時29分││背分行│├──┼──────┼──────┼──────┼─────┼──────────┤│20│己○○│94年11月14日│94年11月14日│2,032元│華南商業銀行虎尾分行││││10時30分許│11時00分│││├──┼──────┼──────┼──────┼─────┼──────────┤│21│卯○○│94年11月14日│94年11月14日│1,536元│臺中市第二信用合作社││││上午│11時00分││中和分行│├──┼──────┼──────┼──────┼─────┼──────────┤│22│宙○○│94年11月14日│94年11月14日│2,033元│第七商業銀行文心分行││││上午│11時05分│││├──┼──────┼──────┼──────┼─────┼──────────┤│23│巳○○│94年11月28日│94年11月28日│2,530元│彰化商業銀行北斗分行││││下午│13時03分│││├──┼──────┼──────┼──────┼─────┼──────────┤│24│乙○○│95年03月02日│95年03月02日│1,810元│新竹市第三信用合作社││││11時19分許│13時47分│││├──┼──────┼──────┼──────┼─────┼──────────┤│25│辛○○│95年03月02日│95年03月02日│2,000元│臺北縣三峽鎮農會││││11時13分許│13時51分│││├──┼──────┼──────┼──────┼─────┼──────────┤│26│癸○○│95年03月02日│95年03月06日│2,000元│新竹國際商業銀行新明│││委託: 游炳坤 │13時51分許│15時10分││分行│├──┼──────┼──────┼──────┼─────┼──────────┤│27│辰○○│95年03月06日│95年03月06日│1,510元│華南商業銀行北投分行││││13時47分許│16時13分│││├──┼──────┼──────┼──────┼─────┼──────────┤│28│A○○│95年03月08日│95年03月08日│1,800元│新竹縣竹北市農會信用││││13時許│14時57分││部六家分部│└──┴──────┴──────┴──────┴─────┴──────────┘附表3:
┌───┬─────────────┬────┐│編號│扣押物品│備考│├───┼─────────────┼────┤│1│新竹國際商業銀行金融卡1張││↑││(帳號:0000-0000000)││├───┼─────────────┼────┤│2│OKWAP行動電話1支(序號:35││││0000000000000)││├───┼─────────────┼────┤│3│SIM卡3張(電話號碼:093034││││0219、0000000000、00000000││││33)││├───┼─────────────┼────┤│4│鳥籠1個││├───┼─────────────┼────┤│5│鳥網2付│綠色、││││白色各1│├───┼─────────────┼────┤│6│架設鳥網竹竿4支││├───┼─────────────┼────┤│7│第一商業銀行金融卡1張(帳││││號:000-00-00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