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10年附民字第159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10年04月21日
裁判案由:詐欺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定
110年度附民字第159號原告 許世榮 被告 王崑祥 上列被告因詐欺案件(110年度簡字第1586號),經原告提起請求損害賠償之附帶民事訴訟,因事件繁雜非經長久時日不能終結其審判,爰依刑事訴訟法第504條第1項規定,將本件附帶民事訴訟移送本院民事庭,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110年4月21日
刑事第十二庭審判長法官姜麗君
法官梁家贏法官吳智勝上列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裁定不得抗告。
書記官薛力慈中華民國110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