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臺南地方法院109年家救字第113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9年07月27日
裁判案由:訴訟救助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09年度家救字第113號聲請人 陳秀蓮 代理人 陳培芬 律師上列聲請人請求訴訟救助事件,本院准予訴訟救助之裁定中所載裁定之日期應為「中華民國109年7月2日」。
中華民國109年7月27日
家事法庭法官彭振湘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裁定應於送達後10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
中華民國109年7月27日
書記官林睿亭
裁判字號:臺灣臺南地方法院109年家救字第113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9年07月27日
裁判案由:訴訟救助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09年度家救字第113號聲請人 陳秀蓮 代理人 陳培芬 律師上列聲請人請求訴訟救助事件,本院准予訴訟救助之裁定中所載裁定之日期應為「中華民國109年7月2日」。
中華民國109年7月27日
家事法庭法官彭振湘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裁定應於送達後10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
中華民國109年7月27日
書記官林睿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