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05年度抗字第32號民事裁定

裁判字號: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05年抗字第32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5年03月07日

裁判案由:本票裁定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05年度抗字第32號抗告人 林明瑞 相對人臺中市大肚區農會法定代理人 趙秋森 上列抗告人因與臺中市大肚區農會間拍賣抵押物事件,對於中華民國104年12月15日本院司法事務官所為裁定(104年度司拍字第456號)提起抗告,裁定如下:
主文抗告駁回。
抗告程序費用新臺幣壹仟元由抗告人負擔。
理由
一、按扺押權人於債權已屆清償期而未清償者,得聲請法院拍賣抵押物,就其賣得價金而受清償,民法第873條第1項定有定有明文。抵押權人依此項規定聲請拍賣抵押物係屬非訟事件,法院所為准駁之裁定,無確定實體法上法律關係存否之性質,於債權及抵押權之存否無既判力,如對於此項法律關係有爭執時,應由有爭執之人另行提起訴訟以求解決,不得僅依抗告程序聲明其爭執(最高法院70年度台抗字第197號裁定意旨參照)。又最高限額抵押權,於抵押權成立時,未必先有債權存在,固不得因抵押權之登記而逕行准許拍賣抵押物,惟法院仍須就抵押權人提出之證據為形式上之審查而為准駁,倘形式上審查抵押權人提出之證據,足以證明抵押權存在,而其抵押債權金額確定時,法院即應為許可拍賣抵押物之裁定(最高法院85年度台抗字第367號裁定意旨可資參照)。
二、抗告意旨略以:近年因身體不適,導致無法工作,家中頓失經濟來源,又有妻及子需扶養,以致無法順利繳交利息,本人有心解決所借之金額,希望相對人給予一次機會,請求廢棄原裁定等語。
三、經查,本件相對人主張抗告人於民國(下同)99年8月31日提供附表所示不動產,作為向相對人借款債務之擔保,設定最高限額新台幣(下同)130萬元之抵押權,依法登記在案,嗣抗告人於99年9月3日向聲請人借款100萬元,約定清償日期為119年9月3日,應按月繳納本息,如一次未履行即喪失期限利益,視同全部到期。詎相對人於103年10月3日即未繳納本息,應視同全部到期,尚欠本金808073元及自103年10月3日起至清償日止按年息2.5%計算之利息,及按上開利率20%計算之違約金,據此聲請拍賣抵押物等情,業據相對人提出大肚鄉農會授信約定書、借據、他項權利證明書、抵押權設定契約書、土地及建物登記謄本、放款往來交易明細表為證。是相對人形式上已釋明本件抵押權所擔保之借款債權存在,且上開借款債權已屆清償期未清償,相對人據以聲請拍賣抗告人所有如附表所示不動產,尚無不合,應予准許。抗告人雖以一時經濟狀況不佳,並非蓄意拖欠不還等語,執為本件抗告理由,惟依前揭授信約定書觀之,如抗告人所負任何一宗債務不依約清償本金,無須由相對人即借款人通知或催告,應即喪失期限利益,本件抗告人對於借款債務確有遲繳情事,是依形式審查,抗告人所負借款債務自應視為全部到期,原審因而裁定准許相對人拍賣抵押物之聲請,經核尚無不合。從而,抗告人提起本件抗告,指摘原裁定不當,為無理由,應予駁回。
四、按非訟事件依法應由關係人負擔費用者,法院裁定命關係人負擔時,應一併確定其數額,非訟事件法第24條第1項定有明文。爰依法確定本件抗告程序費用額為1,000元,由抗告人負擔。
五、據上論結,本件抗告為無理由,依非訟事件法第46條、第21條第2項、第24條第1項,民事訴訟法第495條之1第1項、第449條第1項、第78條,裁定如主文。
中華民國105年3月7日
民事第五庭審判長法官楊熾光
法官李慧瑜法官王姿婷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不得再抗告。
中華民國105年3月7日
書記官余怜儀附表:
┌─┬───────────────────────┬─┬─────┬──────┐│編│土地坐落│地│面積│權利││├───┬────┬───┬───┬──────┤├─────┤││號│市○鄉鎮市區○段○○段│地號│目│平方公尺│範圍│├─┼───┼────┼───┼───┼──────┼─┼─────┼──────┤│1│臺中│大肚區│慶順││0000-0000│建│106.76│全部│└─┴───┴────┴───┴───┴──────┴─┴─────┴──────┘┌─┬──┬───────┬────────┬────────────┬────┐│編││││建物面積(平方公尺)│權利││││基地坐落│建築式樣主要材├──────┬─────┤│││建號│--------------││樓層面積│附屬建物主│││││門牌號碼│料及房屋層數││要建築材料│││號││││合計│及用途│範圍│├─┼──┼───────┼────────┼──────┼─────┼────┤│1│403│臺中市大肚區慶│住家用│1層:59.88││全部││││順段0000-0000│鋼筋混凝土造│2層:59.88││││││地號│2層樓│電梯樓梯間:│││││├───────┤│5.66││││││臺中市大肚區中││合計:125.42││││││蔗路10巷6之8號│││││├─┴──┴───────┴────────┴──────┴─────┴────┤│共同使用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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