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101年度上易字第1602號刑事裁定

裁判字號: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101年上易字第1602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2年01月30日

裁判案由:妨害名譽


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刑事裁定101年度上易字第1602號上訴人即被告 林育如 上列上訴人因妨害名譽案件,不服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01年度易字第2108號中華民國101年10月22日第一審判決提起上訴,本院業經辯論終結在案, 玆因 尚有應行調查之處,爰命再開辯論,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102年1月30日
刑事第八庭審判長法官廖柏基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102年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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