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108年度上訴字第349號刑事裁定

裁判字號: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108年上訴字第349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8年11月20日

裁判案由:強盜等


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刑事裁定108年度上訴字第349號上訴人即被告 張明裕 選任辯護人 吳奕麟 律師
何永福 律師 黃溫信 律師上訴人即被告 陳阿秀 選任辯護人黃溫信律師上列上訴人等因強盜等案件,不服臺灣嘉義地方法院107年度訴字第395號中華民國108年1月25日第一審判決提起上訴,本院業經辯論終結在案,玆因尚有應行調查之處,爰命再開辯論,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108年11月20日
刑事第四庭審判長法官郭玫利
法官蔡廷宜法官陳金虎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不得抗告。
書記官王全龍中華民國108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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