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6年除字第611號民事判決
裁判日期:民國106年06月07日
裁判案由:除權判決(股票)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106年度除字第611號聲請人 郭雅 各上列聲請人聲請除權判決(股票)事件,本院判決如下:
主文如附表所示之證券無效。
訴訟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理由
一、上開證券,經本院以106年度司催字第100號公示催告。
二、所定申報權利期間,已於民國106年5月10日屆滿,迄今無人申報權利。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條第1項,判決如主文。中華民國106年6月7日
民事第五庭法官薛中興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判決不得上訴。
中華民國106年6月7日
書記官陳立俐┌───────────────────────────────────────────────────┐│附表:106年度除字第611號│├──┬───────────────┬──────────────┬────┬───┬────┬───┤│編號│發行公司│股票號碼│種類│張數│股數│備考│├──┼───────────────┼──────────────┼────┼───┼────┼───┤│0001│歐華創業投資股份有限公司│79-NE-000048││1│10000││├──┼───────────────┼──────────────┼────┼───┼────┼───┤│0002│歐華創業投資股份有限公司│79-NE-000049││1│10000││├──┼───────────────┼──────────────┼────┼───┼────┼───┤│0003│歐華創業投資股份有限公司│79-NE-000050││1│10000││├──┼───────────────┼──────────────┼────┼───┼────┼───┤│0004│歐華創業投資股份有限公司│79-NE-000051││1│10000││├──┼───────────────┼──────────────┼────┼───┼────┼───┤│0005│歐華創業投資股份有限公司│79-NE-000052││1│10000││├──┼───────────────┼──────────────┼────┼───┼────┼───┤│0006│歐華創業投資股份有限公司│79-NE-000053││1│1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