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南地方法院102年度司促字第6108號民事其他文書

裁判字號:臺灣臺南地方法院102年司促字第6108號民事其他文書

裁判日期:民國102年03月14日

裁判案由:支付命令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支付命令102年度司促字第6108號債權人永豐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 邱正雄 非訟代理人 吳瓊城 債務人 楊士加
一、債務人應向債權人清償新臺幣叁佰零壹萬陸仟叁佰貳拾叁元,及如附表所示本金計算之利息、違約金,並賠償督促程序費用新臺幣伍佰元,否則應於本命令送達後二十日之不變期間內,向本院提出異議。
二、債權人請求之原因事實:
(一)緣債務人於民國100年9月22日向債權人貸款新臺幣3,000,000元及新臺幣250,000元,並簽訂「房貸借款約定書」貳紙,現尚結欠本金計新臺幣3,016,323元整,另加計利息與違約金。
(二)依借款約定書約定,債務人有任何一宗債務不依約清償本金利息時,即喪失分期償還權利,債權人得終止契約,追償全部借款本息暨違約金;詎債務人自民國101年12月28日起即未依約履行,迭經債權人催討未果,債務人自應負清償責任。
(三)本件係請求給付一定數量之金錢債務。為此,債權人爰依民事訴訟法第508條第1項規定,請求鈞院准予依督促程序對債務人發支付命令。
三、如債務人未於第一項期間內提出異議,本命令與確定判決有同一效力。
中華民國102年3月14日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民事庭
司法事務官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債務人如已向法院聲請更生或清算,應於本命令送達後二十日內向本院提出異議,若未提出異議,則本命令確定後本院仍將逕行核發確定證明書予債權人。
★債權人應於收受支付命令後十五日內,提出債務人最新現戶戶
籍謄本正本(個人及全戶動態記事均勿省略),且該戶籍謄本申請日期,應為收受本支付命令後之日期,以核對支付命令是否合法送達債務人;如債務人係法人,則應提出法人最新登記資料(例如公司設立變更登記事項表)及法定代理人最新現戶戶籍謄本正本(個人及全戶動態記事均勿省略),以核對是否合法送達。(否則無法核發確定證明書)中華民國102年3月15日
書記官吳進飛附表102年度司促字第6108號利息:
┌──┬──────┬─────┬──────┬─────┬──────┐│序號│本金│相關債務人│利息起算日│利息截止日│利息計算方式│├──┼──────┼─────┼──────┼─────┼──────┤│001│新臺幣157853│楊士加│自民國101年1│至清償日止│年息2.17%│││3元││2月28日起│││├──┼──────┼─────┼──────┼─────┼──────┤│002│新臺幣120710│楊士加│自民國101年1│至清償日止│年息2.17%│││5元││2月28日起│││├──┼──────┼─────┼──────┼─────┼──────┤│003│新臺幣184745│楊士加│自民國102年1│至清償日止│年息2.17%│││元││月28日起│││├──┼──────┼─────┼──────┼─────┼──────┤│004│新臺幣45940│楊士加│自民國102年2│至清償日止│年息2.17%│││元││月28日起│││└──┴──────┴─────┴──────┴─────┴──────┘違約金:
┌──┬──────┬─────┬──────┬──────┬───────┐│序號│本金│相關債務人│違約金起算日│違約金截止日│違約金計算方式│├──┼──────┼─────┼──────┼──────┼───────┤│001│新臺幣157853│楊士加│自民國102年1│至清償日止│逾期在六個月以│││3元││月29日起││內者依上開利率│││││││百分之十,逾期│││││││超過六個月部分│││││││依上開利率百分│││││││之二十計算│├──┼──────┼─────┼──────┼──────┼───────┤│002│新臺幣120710│楊士加│自民國102年1│至清償日止│逾期在六個月以│││5元││月29日起││內者依上開利率│││││││百分之十,逾期│││││││超過六個月部分│││││││依上開利率百分│││││││之二十計算│├──┼──────┼─────┼──────┼──────┼───────┤│003│新臺幣184745│楊士加│自民國102年3│至清償日止│逾期在六個月以│││元││月1日起││內者依上開利率│││││││百分之十,逾期│││││││超過六個月部分│││││││依上開利率百分│││││││之二十計算│├──┼──────┼─────┼──────┼──────┼───────┤│004│新臺幣45940│楊士加│自民國102年3│至清償日止│逾期在六個月以│││元││月29日起││內者依上開利率│││││││百分之十,逾期│││││││超過六個月部分│││││││依上開利率百分│││││││之二十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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