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臺南地方法院100年簡字第2087號刑事判決
裁判日期:民國100年09月29日
裁判案由:詐欺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刑事簡易判決100年度簡字第2087號公訴人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被告王仲義上列被告因詐欺案件,經檢察官聲請以簡易判決處刑(98年度偵字第16669號、99年度偵字第9564號),本院判決如下:
主文王仲義犯如附表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所示之刑,應執行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事實及理由
一、本件除證據並所犯法條欄第1項編號1「王仲義之供述」部分之待證事實4原記載「矢口否認涉有詐欺取財罪嫌」,更正為「承認上開詐欺取財犯行」外,其餘犯罪事實及證據,均引用附件檢察官起訴書之記載。
二、核被告王仲義於附表各次所為,附表編號1至8之犯行各係犯刑法第339條第1項之詐欺取財罪、附表編號9之犯行係犯同條第3項之詐欺取財未遂罪。被告就附表所有犯行,與其他真實姓名年籍不詳之詐欺集團成員間,有犯意聯絡及行為分擔,均為共同正犯。又附表編號1、7、9之同一被害人 黃林素娥 、 姜子易 及 彭小玲 先後匯款多筆之舉,係上開告訴人受詐欺集團同一詐欺取財之犯行接續詐騙之結果,告訴人雖有接續匯款之動作,惟其行為同一,被害法益相同,應屬接續犯實質上一罪。被告與詐騙集團於附表編號9之犯行,已著手於犯罪之實行,惟被害人並未陷於錯誤而未遂,為未遂犯,依法減輕其刑。被告所犯上開9罪間,犯意各別,行為互殊,應予分論併罰。爰審酌與被告有犯意聯絡之詐欺集團以打電話向被害人佯稱可提供六合彩明牌、簽中香港六合彩需繳付手續費或可代為申請辦理六合彩補助津貼,惟需先繳付款項之詐術,向被害人詐騙如附表所示之金額,危害交易秩序與社會治安,惟念其犯後坦承犯行,且積極與被害人進行和解事宜,除附表編號8 邱明 聰部分被告已償還(詳98年度核交字第4870號卷第29、30頁)、被害人已死亡(附表編號3 李建德 、編號7姜子易,李建德家屬無和解意願,姜子易因手機為空號無法連絡)及附表編號4 陳美雅 經傳喚未到,查詢電話資料亦均停用而無法連絡外,被告與其餘被害人均已達成調解,有調解筆錄在卷可稽等一切情狀,就其所各罪分別量處如主文所示之刑,併定其應執行刑及諭知易科罰金之折算標準,以資懲儆。
三、依刑事訴訟法第449條第2項、第3項、第454條第2項,刑法第28條、第339條第1項、第3項、第25條、第41條第1項前段,刑法施行法第1條之1第1項、第2項前段,逕以簡易判決處刑如主文。
中華民國100年9月29日
刑事第一庭法官陳振謙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判決應於收受判決後10日內向本院提出上訴書狀(應附繕本)。
書記官黃雅雲中華民國100年9月29日所犯法條:
中華民國刑法第339條第1項、第3項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以詐術使人將本人或第三人之物交付者,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1千元以下罰金。
前二項之未遂犯罰之。
附表單位:新臺幣┌──┬─────┬─────────────────┬───────┬─────┬─────────┐│編號│被害人│詐欺手法│匯款時間│匯款金額│罪名及宣告刑│├──┼─────┼─────────────────┼───────┼─────┼─────────┤│1│黃林素娥│一自稱「 李江東 」之不詳男子,以撥打│98年1月6日│75,000元│犯共同詐欺取財罪,││││電話方式,向告訴人黃林素娥佯稱可代├───────┼─────┤處有期徒刑肆月,如││││為申請辦理六合彩補助津貼,致告訴人│98年1月16日│90,000元│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黃林素娥陷於錯誤,乃依指示自98年1├───────┼─────┤壹仟元折算壹日。││││月6日起迄至同年9月21日止匯款11次│98年2月20日│70,000元│││││共865,000元至被告王仲義開立之前開├───────┼─────┤││││第一銀行帳戶內,旋遭被告王仲義提領│98年4月22日│40,000元│││││一空。├───────┼─────┤│││││98年4月23日│160,000元│││││├───────┼─────┤│││││98年7月2日│50,000元│││││├───────┼─────┤│││││98年7月6日│30,000元│││││├───────┼─────┤│││││98年7月31日│48,000元│││││├───────┼─────┤│││││98年8月24日│137,000元│││││├───────┼─────┤│││││98年8月31日│80,000元│││││├───────┼─────┤│││││98年9月21日│85,000元││├──┼─────┼─────────────────┼───────┼─────┼─────────┤│2│翁 勝庸 │某香港人以撥打電話方式,向告訴人翁│98年9月22日│80,000元│犯共同詐欺取財罪,││││勝庸佯稱可提供六合彩明牌,要求 翁勝 │││處有期徒刑參月,如││││庸匯付款項,致告訴人 翁勝庸 陷於錯誤│││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乃依指示匯款至被告王仲義開立之前│││壹仟元折算壹日。││││開第一銀行帳戶內,旋遭被告王仲義提│││││││領一空。││││├──┼─────┼─────────────────┼───────┼─────┼─────────┤│3│李建德│某不詳之人以撥打電話方式,向被害人│98年9月23日│5,000元│犯共同詐欺取財罪,││││李建德佯稱可提供六合彩明牌云云,要│││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求其匯付款項,致被害人李建德陷於錯│││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誤,乃依指示匯款至被告王仲義開立之│││壹仟元折算壹日。││││前開第一銀行帳戶內,旋遭被告王仲義│││││││提領一空。││││├──┼─────┼─────────────────┼───────┼─────┼─────────┤│4│陳美雅│某真實身份不詳自稱「羅先生」之人以│98年9月24日│10,000元│犯共同詐欺取財罪,││││撥打電話方式,向被害人陳美雅佯稱可│││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提供臺灣樂透彩明牌云云,要求其匯付│││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款項,致被害人陳美雅陷於錯誤,乃依│││壹仟元折算壹日。││││指示匯款至被告王仲義開立之前開第一│││││││銀行帳戶內,旋遭被告王仲義提領一空│││││││。││││├──┼─────┼─────────────────┼───────┼─────┼─────────┤│5│ 黃永盛 │某不詳之人以撥打電話方式,向告訴人│98年9月21日│10,000元│犯共同詐欺取財罪,││││黃永盛佯稱可提供六合彩明牌云云,要│││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求其匯付款項,致告訴人黃永盛陷於錯│││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誤,乃託其友人 魏泰山 依指示匯款至被│││壹仟元折算壹日。││││告王仲義開立之前開第一銀行帳戶內,│││││││旋遭被告王仲義提領一空。││││├──┼─────┼─────────────────┼───────┼─────┼─────────┤│6│ 吳榮堂 │某真實身份不詳自稱「陳先生」之人以│98年9月23日│10,000元│犯共同詐欺取財罪,││││撥打電話方式,向被害人吳榮堂佯稱可│││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提供香港六合彩明牌云云,要求其匯付│││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款項,致被害人吳榮堂陷於錯誤,乃依│││壹仟元折算壹日。││││指示匯款至被告王仲義開立之前開第一│││││││銀行帳戶內,旋遭被告王仲義提領一空│││││││。││││├──┼─────┼─────────────────┼───────┼─────┼─────────┤│7│姜子易│某真實身份不詳自稱「 張國良 」之人以│98年9月25日│25,000元│犯共同詐欺取財罪,││││撥打電話方式,向被害人姜子易佯稱可│││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提供六合彩明牌云云,要求姜子易匯付│││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款項,致被害人姜子易陷於錯誤,乃依├───────┼─────┤壹仟元折算壹日。││││指示匯款至被告王仲義開立之前開第一│98年9月28日│50,000元│││││銀行帳戶內,旋遭被告王仲義提領一空│││││││。││││├──┼─────┼─────────────────┼───────┼─────┼─────────┤│8│ 邱明聰 │某真實身份不詳之人於98年10月1日10│98年10月1日│36,000元│犯共同詐欺取財罪,││││時許,以撥打電話方式,向被害人邱明│││處有期徒刑貳月,如││││聰佯稱簽中香港六合彩120萬元云云,│││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要求邱明聰匯付手續費,致被害人邱明│││壹仟元折算壹日。││││聰陷於錯誤,乃依指示匯款至被告王仲│││││││義開立之前開第一銀行帳戶內,旋遭被│││││││告王仲義提領一空。││││├──┼─────┼─────────────────┼───────┼─────┼─────────┤│9│彭小玲│某真實身份不詳自稱「錢主任」之人以│99年5月17日│10,000元│犯共同詐欺取財未遂││││撥打電話方式,向被害人彭小玲佯稱可│││罪,處有期徒刑貳月││││提供六合彩明牌云云,要求彭小玲匯付│││,如易科罰金以新臺││││款項,被害人彭小玲發現可疑並未受騙├───────┼─────┤幣壹壹仟元折算壹日││││,為協助司法機關追緝犯罪,仍依指示│99年5月17日│15,000元│。││││匯款至被告王仲義不知情之胞兄 王祥宇 │││││││所開立,交由被告王仲義持有使用之前│││││││開土地銀行帳戶內,旋遭被告王仲義提│││││││領一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