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士林地方法院107年度訴字第348號刑事裁定

裁判字號:臺灣士林地方法院107年訴字第348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8年02月27日

裁判案由:殺人未遂等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刑事裁定107年度訴字第348號公訴人臺灣士林地方檢察署檢察官被告闕河桐送達代收人兼選任辯護人張慶林律師上列被告因殺人未遂等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所涉殺人未遂罪嫌部分業經辯論終結,茲查此部分尚有應行調查之處,爰命再開辯論,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108年2月27日
刑事第六庭審判長法官蔡明宏
法官林季緯法官蘇怡文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裁定不得抗告。
書記官張嫚凌中華民國108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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