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高雄地方法院102年簡上字第201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2年10月04日
裁判案由:塗銷所有權移轉登記等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02年度簡上字第201號上訴人 施明志
施采潔 共同訴訟代理人 曾劍虹 律師被上訴人萬泰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 盧正昕 訴訟代理人 林意惠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塗銷所有權移轉登記等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本件準備程序終結。
中華民國102年10月4日
民事第六庭法官周佳佩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102年10月4日
書記官武凱葳